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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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
内容:工程优先权的法律性质是法定优先权,即法律直接规定的承包商享有的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优先权无需登记即可生效。开发商转让工程的,不影响承包商行使工程优先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使用行使主体:与工程所有人签订的有效施工合同的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以其施工的建设工程为工程优先权的客体,且该工程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可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包括实际费用及垫资款,几无争议。那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32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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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一般不可以,建议您可以看一下合同解除约定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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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款工程款谁有优先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房款工程款谁有优先权?
内容: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2.04.0729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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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内容: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没有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实践中,关于施工合同无效,承包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存在争议。实际施工人是基于无效施工合同产生,且实际履行施工义务的人,其在工程中投入了资金、人员、材料、设备等,根据上述分析,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有权行使优先受偿权,即实际施工人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032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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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案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案由
内容: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是行使代位权的表现。施工方也就是欠款人所欠付工程款的对象。
于海明律师
2022.04.11610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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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实际施工人怎么要回工程欠款,没有合同的工程款怎么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没有合同实际施工人怎么要回工程欠款,没有合同的工程款怎么要
内容:天用律师接受刘先生委托后,查看了案件资料并详细询问了细节情况,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分析梳理:2018年10月,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某工程施工合同》,由该装饰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某购物中心幕墙、外立面照明工程,但天用律师不惧强敌,为维护委托人权益据理力争,给法院适当施压,与对方讲利害、促调解,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收回50万元工程款,甲乙双方工程款结清后,装饰有限公司并没有给实际施工人刘先生结算工程款,刘先生想尽各种办法索要款项,对方以自身实力强大找各种理由拖欠。
王学瑞律师
2024.02.2939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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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内容:实际施工人排除在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之外,也即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刘晓红律师
2023.04.275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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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
内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法理上,建设工程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总体而言,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是请求总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的前提和基础;分包人有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的,总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相应的请求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进场组织施工。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其反诉请求。但对于K公司所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C公司未发表意见。诉讼中,G公司申请对其施工的南河和安河防护片工程进行造价司法鉴定。为此,法院认为K公司已放弃了对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没有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关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司法鉴定。那么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108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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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工程款被拖延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百万工程款被拖延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内容: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应向谁主张工程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层层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索要工程款《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天用专案组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首先指导当事人王女士完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结算单、现场照片等9项证据资料,为在庭审中主张工程款奠定了强大的基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2.2893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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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
内容:根据《建筑法》及《解释》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一)个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二)施工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四)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依据无效中标结果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五)存在非法转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七)发包人存在资质问题等瑕疵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那么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02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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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的举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的举证
内容:在实际施工人能够证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的情形下,对于该工程款的付款期限是否届满的举证责任应倒置为由发包人承担。而如果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数额存有异议,则应对己方主张的欠付工程价款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陈明月律师
2022.03.2154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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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内容: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是行使代位权的表现。工程已完工后分包人______已接受工程款人民币______元。若发生欠工程款行为时,也可请求政府设立的调解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起诉时调解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证实双方有施工合同的存在。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追讨工程欠款。起诉时可向被告住所地、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前准备好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或者工商登记信息,施工的证据、尚欠多少工程款等证实自己主张的证据。
张芸律师
2022.04.11577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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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2021.11.0151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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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内容:3、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6、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2、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冯清琴律师
2023.10.261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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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
内容: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转包的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是行使代位权的表现。在起诉时以发包人为被告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第人。工程价款范围应包括实际拖欠的工程款及其逾期付款利息施工进程中发包人签证确认的价款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导致实际施工人的停工、窝工损失。那么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21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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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实际施工人工程款优先权的维权途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实际施工人工程款优先权的维权途径
内容: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享有工程款优先权是被法律明确规定和保障的,一、工程款优先权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工程款优先权,即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具体包括:1. 业主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预留实际施工人的工资和福利,确保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中获得应有的受偿权利,4. 实际施工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款优先权受偿的规定,2. 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当与实际施工人签订银行账户支付协议,确保实际施工人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获得应有的优先受偿权利,3. 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款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投诉实际施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未支付的情况。
孔孟廷律师
2023.10.26107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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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409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523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29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郭铭芝 5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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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郭铭芝 5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冯清琴 82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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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王学瑞 16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