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 买卖合同之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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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2022-07-12 54 人收看
于某收到拆迁款200万元,法院已判决胡某支付王某和周某承包金和拆迁款共计120余万元,但胡某和其爱人于某在该案二审审理期间,为逃避债务协议离婚,现该判决已经生效,要求法院确认120余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和于某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某收到拆迁款200万元,法院已判决胡某支付王某和周某承包金和拆迁款共计120余万元,但胡某和其爱人于某在该案二审审理期间,为逃避债务协议离婚,现该判决已经生效,要求法院确认120余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和于某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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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69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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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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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王熙律师
    2023.02.273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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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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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1、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认定规则。该观点基于侵权行为所生赔偿之债是对加害人行为的规制,从而否认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案情介绍: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于2005年开始受雇给同村的村民家照看孩子。那么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51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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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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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如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再次,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只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正当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一方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3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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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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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内容: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12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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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夫妻一方对外替他人之债进行担保的话,此时的担保之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3、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4、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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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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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担保之债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其个人行为,此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要认定此种担保之债的属性,应当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担保之债的性质两个方面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88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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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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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之债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之债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担保之债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担保之债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21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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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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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 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担保之债不同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担保不排除其他利益但不必然导致连带责任,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担保之债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因保证而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那么,另一方应有的合法财产会由于一方的单方意思表示,被用来偿还一方的民事活动所负债务,承担债务之后有可能还得不到补偿。那么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36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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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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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 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以下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保证人配偶同意担保或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2、保证人配偶从保证行为中直接受益,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具有共同担保的合意,即需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担保。保证人夫妻一方对担保之债具有一致意见,即保证人的配偶对保证人的保证行为表示过认可,则该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744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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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举借的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姚平律师
    2022.04.0973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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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买卖合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内容:买卖合同,经常也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由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隐秘性、琐碎性、伦理性,要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对夫妻一方和债权人都是一个难题。那么,买卖合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王熙律师
    2021.10.2181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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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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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那么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99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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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内容: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从上述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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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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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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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47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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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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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11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25评论
  • 夫妻一方对方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23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评论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142评论
  • 借条写明用途 还算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吗?

    郭铭芝 191评论
  • 一方在外赌博欠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大律云律师团 941评论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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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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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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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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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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