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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驱逐出境由什么机关执行

陈宗琼律师2022.03.26765人阅读
导读:

3、外国人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在外国犯有依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之罪的。

一、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驱逐出境由什么机关执行

1、执行主体都是公安机关。

2、驱逐出境是剥夺相关外国人在中国的一定时期甚至永久的居留权利和逗留资格。

3、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应该事先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可以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4、执行机关应督促、查验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办妥离境的机票、车票、船票,相关费用应由本人负担。

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会被驱逐出境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情形会被驱逐出境:

1、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居留在我国犯罪。

2、犯罪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停留的。

3、外国人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在外国犯有依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之罪的。

4、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出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

(一)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处驱逐出境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的;

(五)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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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包括公安机关、监狱以及其他执行机关等。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刑事强制措施全部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刑事强制措施全部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中比较多的,刑事强拆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不同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刑事强制措施是不是全部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大律网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旭律师
    2021.11.1240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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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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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并且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对外国人驱逐出境由谁决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对外国人驱逐出境由谁决定

    内容:外国人违背治安管理或出境入境管理,情节恶劣,尚未构罪的,承办的公安部门能够层报公安部惩处驱逐出境。公安部做出的驱逐出境决策为最后决策,由承办机关宣告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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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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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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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包括: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不履行的当事人来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死刑由什么机关执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死刑由什么机关执行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采取枪法、注射法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许瑞林律师
    2022.01.259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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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11、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12、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3、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14、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一般什么人会被驱逐出境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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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一般什么人会被驱逐出境

    内容: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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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634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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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履行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就可以依法自行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则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驱逐出境实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驱逐出境实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孔孟廷律师
    2022.04.0839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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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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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 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内容:缓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对该犯罪分子新犯的罪或者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重新决定对其执行的刑罚。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执行的机关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12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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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机关与民事执行程序监督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检察机关与民事执行程序监督关系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我们不能将检察监督从执行程序中剥离出去。否则,势必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体例结构以及审判与执行的关系模式的选择相背离。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是有宪法根据的。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征之一,这既有宪政制度上的依据,也有司法实践中的根据。那么检察机关与民事执行程序监督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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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2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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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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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驱逐出境要注意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驱逐出境要注意什么

    内容: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李楠楠律师
    2022.04.0229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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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役罪犯交付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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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拘役罪犯交付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

    内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张芸律师
    2022.04.11482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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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监外执行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谁可以决定是否驱逐出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谁可以决定是否驱逐出境

    内容: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类刑事处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外国人违背治安管理或出境入境管理,情节恶劣,尚未构罪的,承办的公安部门能够层报公安部惩处驱逐出境。公安部做出的驱逐出境决策为最后决策,由承办机关宣告并执行。

    陈明月律师
    2022.03.2689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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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所对待监外执行和缓刑的人有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什么人可以驱逐出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人可以驱逐出境

    内容: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

    林艳英律师
    2022.03.2624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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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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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缓刑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

    内容: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那么缓刑执行机关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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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56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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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外国人驱逐出境由哪个部门决定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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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对外国人驱逐出境由哪个部门决定

    内容: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类刑事处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做为附加刑的驱逐出境,由人民法院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而做为行政处罚的驱逐出境,则由地方公安部门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报告公安部,由公安部做出决策。外国人违背治安管理或出境入境管理,情节恶劣,尚未构罪的,承办的公安部门能够层报公安部惩处驱逐出境。公安部做出的驱逐出境决策为最后决策,由承办机关宣告并执行。

    王熙律师
    2022.03.2627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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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驱逐出境由谁执行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驱逐出境由谁执行

    内容:在华无使、领馆或者使、领馆不予配合的,应呈报外交部或公安部,并通过外交途径解决;4、最后,执行机关应督促、查验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办妥离境的机票、车票、船票,相关费用应由本人负担;5、执行方式。首先,对于被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处罚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于主刑即有期徒刑执行期满后再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刘晓红律师
    2022.04.12374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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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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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驱逐出境的对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被驱逐出境的对象

    内容:驱逐出境的对象是否可以是在我国具有居留资格在外国犯有依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之罪的外国人,将驱逐出境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没有任何依据。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李维律师
    2022.03.2643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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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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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23评论
  • 一起房产过户执行的案件,仅用两周的时间为客户全程办理完毕,省去了资格审查,顺利过户,专业的人要办专业的事,为客户赢得最大利益。如过你也有同样的问题,可以咨询我,问你答疑解惑,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林艳英 351评论
  •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183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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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945评论
  • 执行案件怎么解决更好呢?

    王熙 453评论
  • 欠钱不还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起诉欠钱不还的情况,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欠款,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时,才能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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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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