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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于海明律师2021.11.08228人阅读
导读:

建设工程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有效合同该如何结算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人,也就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心治疗的同时,给足充分的时间准备理赔,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时效。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哪些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身体侵害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2、健康侵害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生命侵害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三、交通肇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12、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内容,由此可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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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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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鉴于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主要是规律财产交易关系维护交易上的安全,加之人身权涉及公序良俗与人格尊严且与某种事实关系法律关系共存,所以各国法律在对人身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莫不区别对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赔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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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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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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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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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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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2006年1月2日22时,王某驾驶摩托车沿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正阳路路口时,撞上迎宾路路面上堆放的土堆,致车辆侧翻、人员受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产生较大的争议,审判法官对此态度也不尽一致。下面笔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问题进行简要分析、论述。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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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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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内容:交通事故赔诉讼时效: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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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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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

    内容: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是需要对相关的损失去进行责任划分的,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去进行之后的索赔,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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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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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郭某进行最后一次门诊时是2005年2月26日,其于2006年2月13日起诉,尚未超过人身损害赔偿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第三种意见: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据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为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调解终结书成为判断此类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依据。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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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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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内容:其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应当有别。因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不应当早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否则,机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对权利人不公平。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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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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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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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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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交通事故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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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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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即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书后一年内,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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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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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吗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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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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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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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内容:由于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只有短短的1年,因此,确定其起算时间就特别重要,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又因其特殊性,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更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很多人认为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笔者经研究发现,现有法律、、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依据乃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而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受害人当场受伤,所以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758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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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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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我国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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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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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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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没有被告信息怎么办?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具有24年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帮你解决要账难题!已帮助20000+客户要回28.7亿欠款!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12评论
  • 起诉没有被告信息怎么办?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具有24年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帮你解决要账难题!已帮助20000+客户要回28.7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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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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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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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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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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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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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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