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2022年10月离职,2022年5月份通知不让去上班,能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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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那么劳动仲裁要多久才会通知对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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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则可以对干扰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当事人拒不履行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时,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持裁决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那么2022年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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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并且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劳动者案件的受理情况,符合要求的必须按照劳动仲裁程序进行争议的解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2年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那么2022年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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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2022年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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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劳仲字()第号: 年月日你(单位)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 日说明1.本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案件,通知申诉人时填用的格式文书。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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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委办公室地址: 特此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作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人通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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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理案件通知书劳仲字( )第号:年月日你(单位)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经本委审查,申诉书中所提及的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 日说明1. 本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通知申诉人时填用的格式文书。那么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通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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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年 月 日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经本委审查,申诉书中所提及的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说明 一、本通知书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制作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通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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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 日说明1.本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通知被诉人应诉时填用的格式文书。那么劳动仲裁应诉通知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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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的规定,应服从《劳动法》的规定,即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那么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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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那么2022年劳动仲裁收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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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上海市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熟悉仲裁流程对自身维权是有一定好处的。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通常是劳动合同签订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调解、裁决和执行等环节。那么2022年上海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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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2022年最新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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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据反映,部分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或决定不予受理却不出具仲裁文书以及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格式不规范等现象,影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不良影响。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如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在7日内查清情况作出决定的,应当立案受理,经审理查明确不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应裁定驳回申诉人的申请。那么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问题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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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仲裁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年龄:职业:单位:_________(答辩人为自然人填写此栏)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年龄:职业: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答辩人为自然人填写此栏)住所:那么2022年仲裁申请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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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委托人都放弃的时候没想到元甲的执行还在持续跟进,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决,16年的执行,2017年的破产,2019年的重组,2020年的执行,2022年的回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的坚持不懈,当事人的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了法官通知领款的喜报!这一刻是值得纪念的!
史女士于2022年1月7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为单方事故。司机因为避让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导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车门处,后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为锁骨骨折。因为司机没有买车上人员座位险,三者险也报销不了。导致双方谈判赔偿款陷入僵局。史女士无奈之下委托了我们准备走诉讼。但是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恼,我们最终选择诉讼谈和解同时进行。最终经过我们跟案律师的专业和耐心的司机谈判,成功说服了司机并且令伤者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