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地产买卖与赠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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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纪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他们在性质上很不一样。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区别,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在哪里呢?行纪合同概念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那么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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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二)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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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继受取得一般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正常和有效的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依据,从权能的行使来看往往受制于原所有人。那么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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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第三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若结婚后又离婚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一方索取财物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酌情予以返还。那么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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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源于罗马继承法。现被各国继承立法所普遍采用成为遗嘱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那么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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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如何买卖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孩子取得房屋所有权。但监护人在维护孩子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如何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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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一、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那么遗赠与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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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产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其他形式的继承都需要公证并缴纳房产市场价值2%的公证费用,千分之六的评估费!继承所得的房地产:继承卖出的房子税费基本与买卖一样,只有在个人所得税上有所差异。那么买卖、赠与、遗产3个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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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嘱就对其遗产取得了受遗赠的权利。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得到受赠人的承诺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那么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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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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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买卖双方该履行义务都需要依法履行,权利则要积极的争取。那么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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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手买卖意向书是确定购房者购房意向的协议而居间合同是进行房屋买卖时买方或者卖方委托居间人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而签订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百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手房买卖意向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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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那么买卖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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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那么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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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区程先生咨询,他在下吕浦有一套面积为60多平方米的房产,他想将这套房产过户给其女儿,不知通过哪种方式过户费用最为节省?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回复:在这种情况下,程先生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其一就是正常的买卖,这种方式过户要缴纳1.5%契税;其二就是赠与,这种过户方式要缴纳3%的契税;其三就是遗产继承,该种方式并不需要缴纳契税。那么房产赠与和买卖费用是否有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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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父母离婚,压岁钱怎么办?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无权随意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