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股东与股东代表的区别

2022-01-12 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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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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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股东,简单地说,就是出资人。股东代表,也就是出资人的代言人或代行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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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20:28:19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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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48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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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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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主要包括:1、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行为进行支配和控制的人,并不是股东;2、控股股东是通过占有公司的大量股份来对公司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股东代位权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不同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股东代位权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不同点

    内容: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两者区别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代表诉讼制度而购买或受让股份。而直接诉讼所得赔偿属于股东享有。那么股东代位权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不同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40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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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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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纠纷与职务侵占的区别体现为:1、股东纠纷是股东之间的纠纷,包括股权转让纠纷、分红纠纷等纠纷;2、职务侵占是股东、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侵害的是公司的权益,并且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内容: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77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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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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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内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张嘉娱律师
    2023.11.2935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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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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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东,也可以是法律或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法人代表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人代表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因此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2、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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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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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股东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统一决定提起诉讼;2、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3、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50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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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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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有什么区别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那么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19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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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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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内容: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公司法》第64条规定旨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该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那么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24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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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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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性质应为补充连带责任即应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只有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方才由股东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085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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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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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主要有: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存在情况紧急的情形;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当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2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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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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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

    内容: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股东权益在公司经营期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金,股东权益只有在清算后尚存剩余财产时才有可能补偿投入资本。那么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21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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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却不能直接去掉法定代表人。在单位没有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可能同意单位将原法定代表人去掉。想辞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解决,股东协商不成,不同意的的,直接到法院起诉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内容:三、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下是一些实践经验:收集证据:股东在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公司的利益受损和股东的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一、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代表公司利益的受损:当股东代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杨一凡律师
    2023.11.1070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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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简单地说,就是出资人。股东代表,也就是出资人的代言人或代行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在哪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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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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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内容: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权一般只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100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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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与股东权益不同,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都是公司资金来源的途径,它们都是公司资金的所有者,目的都是希望能够从与公司的交易中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那么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65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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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客户为希腊某律所股东,在网络上遭受了严重的网络侵权,导致律所流失了大量客户,天用律师团队帮助其维权成功,造谣者进行删帖-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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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评论
  • 离婚不代表着失败,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以离婚来定义一生。如有离婚困扰,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912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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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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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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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案件,天用律所模拟法庭“开庭审理”!多位专家老师、精英律师齐上阵,为帮助当事人收回工程款竭尽全力!

    王熙 15评论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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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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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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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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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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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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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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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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