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法定继承人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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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法律上的配偶。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没有继承权。但是,在1994年之后,不在有“事实婚姻”的认可了,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可能享有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可以通过赠与获得遗产被继承人与配偶没有领结婚证的,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将财产赠与给配偶。对于分割后去世一方的财产,配偶也不能继承,这部分的财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父母和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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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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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遗产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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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是可以认定丧偶儿媳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即可以按规定继承公婆的财产。那么法定继承中若配偶父母子女都在怎么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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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夫妻生活当中,总会出现那么一些意外,如果当夫妻间配偶去世的情况下,夫妻的财产应该如何继承,那么配偶死了怎么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大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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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叔叔没有孩子抚养侄儿,侄儿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吗侄子不能作为叔叔的法定继承人。关于法定继承的人群适用范围,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条文属于穷尽式列举,表明法定的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并不在该条文的列举关系当中,因此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非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叔叔没有孩子抚养侄儿,侄儿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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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配偶是法定继承范围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这里所指的父母不仅仅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这些人群同样具有法定的继承权。通过我国继承法,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如此广的情况下,其实法律还对继承顺序有了相应的规定,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有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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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法定继承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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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法定继承遗产需要什么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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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女儿发生意外死亡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遗产,其配偶有继承权。除了女儿的丈夫有继承权以外,法定继承人还有女儿的父母。根据相关法律判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这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此,无论婚后生活多少年,配偶都是有继承权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婚前个人财产婚后配偶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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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人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这时保险金额就要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在购买保险时都建议指定受益人,并且在情况出现变化时及时变更受益人,这样可以让这笔钱落到被保险人最想给的人手里。那么保险法定继承需要继承权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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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那么配偶成为法定继承人需满足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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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那么第三者可否继承配偶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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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法定继承人离世其配偶可继承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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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能以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法典中配偶可以继承对方的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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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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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