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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2022.01.25745人阅读
导读:

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比如对应支付金钱之债务换立借据变更履行期限或者变更履行地、给付数量等均非要素变更不属间接清偿而如约定以物品抵算因为已变更了债之客体标的这一要素故属间接清偿。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旧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旧债务。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比如对应支付金钱之债务换立借据变更履行期限或者变更履行地、给付数量等均非要素变更不属间接清偿而如约定以物品抵算因为已变更了债之客体标的这一要素故属间接清偿。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旧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旧债务。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一)须有旧债务存在。

间接清偿系以清偿旧债务为目的而负担新债务。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此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已履行了新债务可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

(二)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

间接清偿为合同行为故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负担新债务以清偿旧债务之意思表示。当然债务既然可以由第三人清偿自然也可以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间接清偿合同。如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但其新债务与旧债务的主要内容相同时则仅成立债务的转移只有第三人承担的新债务与旧债务异其要素时才成立间接清偿。

(三)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

新债务之给付内容、种类必须合法确定而且可能履行固不待言而且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比如对应支付金钱之债务换立借据变更履行期限或者变更履行地、给付数量等均非要素变更不属间接清偿而如约定以物品抵算因为已变更了债之客体标的这一要素故属间接清偿。同样约定以对第三人享有之债权让与给债权人因属以债权清偿金钱债务自然也属间接清偿约定由债务人开具支票清偿债务时由于支票亦只是一种权利凭证而非金钱因而亦属间接清偿。

在间接清偿新债务与旧债务之不同给付未必具有相等价值即便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新债务所获得的价值小于旧债务在新债务履行后旧债务仍然全部消灭。当然如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又当别论当事人自可依法主张使间接清偿合同失去效力。

债务间接清偿的效力

(一)在间接清偿如新债务不履行旧债务并不消灭所以旧债务之担保等从债务自亦继续存在。这是因为当事人签订间接清偿合同系以清偿旧债务为目的换个角度说即是债务人对旧债务的确认因而如间接清偿合同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则旧债务之诉讼时效即应中断、重新起算合同如仅系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旧债务之诉讼时效不中断。

(二)间接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旧债务的继续而是异于旧债务之另一个债务。因此关于旧债务之抗辩在新债务不得主张此点应该是债权人接受间接清偿主要的利益所在因为债务人不得以关于旧债务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在间接清偿更容易实现债权。

(三)新债务之清偿期未届至之前债权人不得行使旧债权只有新债务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始能就旧债务请求履行。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旧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旧债务。

(四)新旧债务如均已届清偿期则因新债务不履行时其旧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自然可以请求履行新债务亦可以请求履行旧债务。债务人如履行新债务时旧债务随同消灭反之如债务人履行旧债务时新债务失去了存在的原因亦随同消灭。

(五)如间接清偿合同系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则债权人是行使旧债权还是行使新债权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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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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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内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依我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在我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均已届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履行是可能的。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双务合同之义务,但是其法律基础在于义务之间的牵连性,而原给付义务之延长或变形即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与另一方主给付义务之间并不丧失牵连性。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双方恢复原状义务之间仍然存在着对价关系和牵连性,因此,此类情形下仍然能够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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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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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我国现行法律尚无以物抵债的明文规定。以物抵债的成立需要符合要物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代物清偿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若仅有代物清偿合意,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原债务并未消灭,在实际履行物权转移后,原债务同时消灭。当事人在债务已结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根据债法原理,清偿是消灭债的最主要方式。那么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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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2、须有旧债务存在;3、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4、新债务之给付内容、种类必须合法确定而且可能履行,而且给付之要素必须与原债务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新债清偿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新债清偿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内容:上期我们说道债务人赖账怎么解决,怎样整理要账证据,这期小编带大家了解新债清偿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新债清偿系合同行为,须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契约,始能成立。司法实践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以物品或劳务抵还金钱债务。所谓新债清偿,亦称间接给付或新债抵旧或为清偿之给付,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在新债务未履行之前,旧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旧债务同时消灭。那么新债清偿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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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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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房屋不是贾某、林某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该房屋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即使贾某全家在该房屋中居住,其房屋面积也远远超过我国目前城乡人均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面积,并且贾某全家已外出多年,并未在该房屋中居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因此,对于贾某家的这栋住房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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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包括了: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并怠于行使其权利、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须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三大方面。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为保障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增加而设的,因而其标的须为已存在的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财产权,将来存在的、非财产权均不能为代位权的标的。至于债务人不行使权利是否有过错,有无其他原因,是否经债权人催告,均在所不问。但是若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专为保全债务人权利的保存行为,其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权利的变更或消灭的,虽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期未届至,债权人也得行使代位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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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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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对于债务人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没有撤销权行为的可能,当然无法行使其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使自己陷于资力不足,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或者发生清偿困难,因此种状态持续到撤销权行使时仍然存在的,即可认定为有害于债权。债权人于行为时虽有危害债权的故意,事实上并未对债权造成危害的,不发生撤销权。但债务人所为行为为有偿时,只有行为时明知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而且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此情形的,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恶意以行为时为标准,行为后产生恶意的,不成立债权人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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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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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份债务人的定义和成立要件是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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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按份债务人的定义和成立要件是什么

    内容:按份债务人的定义和成立要件是什么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那么按份债务人的定义和成立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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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内容: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比如对应支付金钱之债务换立借据变更履行期限或者变更履行地、给付数量等均非要素变更不属间接清偿而如约定以物品抵算因为已变更了债之客体标的这一要素故属间接清偿。因为虽然债权人有两个债权但债权人既已同意债务人以新债务清偿旧债务即对债务人负有一定义务也就是说应先自新的、独立的债权寻求满足债务人如履行了新债务则等于同时履行了旧债务。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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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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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在我国,一般将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这种区分有一定的道理。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引发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已到清偿期,不影响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一旦债务人采取借用财产致使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被驳回,除非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有欺诈或恶意串通行为并提起撤销或无效之诉,否则,债权人只能坐等合同债权到期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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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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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代位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代位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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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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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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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构成要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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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构成要件

    内容: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构成要件(一)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因而间接清偿是有因行为故应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合同才能有效成立。倘若旧债务不存在或无效或被撤销时则为间接清偿合同之成立原因不存在或不合法新债务自然不成立。当然如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又当别论当事人自可依法主张使间接清偿合同失去效力。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因本案中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无协议第三人承担义务是基于其向债权人的承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张权利。那么债的间接清偿有哪些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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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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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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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代位执行成立要件及行使情况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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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债务代位执行成立要件及行使情况

    内容:债务代位执行成立要件及行使情况1.债务代位执行的成立要件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存在;被执行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代位执行必须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 代位执行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并制作了履行通知书送达给第三人;第三人对代位履行债务必须没有异议;代位执行必须发生在债务执行期间,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才有可能发生代位执行。那么债务代位执行成立要件及行使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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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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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财产制的成立应具备什么要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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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约定财产制的成立应具备什么要件

    内容: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的对称。是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婚前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问题进行约定,并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关于约定财产制的成立应具备什么要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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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

    内容: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一)清偿主体1、清偿人2、清偿受领人(二)清偿的标的1、部分清偿《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抵销的效力,不以被抵销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2、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4、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那么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抵销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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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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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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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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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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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前已述及,不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该条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金钱之债。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催告、催交的行为,不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已经起诉次债务人,债权人再提起代位权诉讼,就会发生重复诉讼。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对债务人的清偿请求尚不能成立,怎么能直接要求次债务人清偿呢所以,代位权的行使,必须两个债权都已经到期才可。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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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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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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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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