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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张嘉娱律师2022.01.27170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

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

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法院的应按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5、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6、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诉至法院的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的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也不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而起诉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7、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一般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先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法院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8、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领取了保险金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应予受理。

9、订有劳动合同或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伤亡劳动者本人及其亲属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而引起争议应告知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依法诉到法院的应予受理。

10、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结后受害的以其伤势加重或者引起其他病变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新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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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案件管辖地法院:1、借款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由协议地点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怎么确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怎么确定

    内容: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因侵害人侵权致人身伤残、死亡、妇女流产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灭失或毁损。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受害人据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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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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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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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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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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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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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

    内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总之,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对于受害人要求支付营养费的,除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外,另外一项参考依据就是医疗机构就案件出具的意见。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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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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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赔偿怎么确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赔偿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赔偿怎么确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费数额如何计算,规定得较为详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那么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赔偿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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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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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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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内容: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因侵害人侵权致人身伤残、死亡、妇女流产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灭失或毁损。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死亡补偿费规定标准的50%计赔。致受害人流产和致受害人的特定纪念物品灭失或者毁损的,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以按因流产的实际费用和特定纪念物品的实际价值适当计赔。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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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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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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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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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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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受害人住所地与事故发生地不一致,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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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交通事故受害人住所地与事故发生地不一致,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内容:由此可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基本上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不存在赔偿标准的地域差别。而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进行确定的。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其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都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来确定的。当然侵权案件的受诉法院是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本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的诉讼管辖也应当在深圳当地的法院来进行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住所地与事故发生地不一致,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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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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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确定,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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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确定,如何计算?

    内容: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概念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的法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确定死亡赔偿金所需要的证据确定死亡赔偿金所需要的证据包括死亡人的年龄证明和死亡时间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和死者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确定,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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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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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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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但是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总之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对于受害人要求支付营养费的除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外另外一项参考依据就是医疗机构就案件出具的意见。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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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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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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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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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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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诉法院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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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诉法院

    内容: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与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作为交通事故案件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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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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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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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确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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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确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那么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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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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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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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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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交通事故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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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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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848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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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怎么确定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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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综上可知,一般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都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也存在例外情况,也就是被告下落不明、身在国外等等。那么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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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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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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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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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434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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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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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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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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