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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银行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存款可以用来偿还贷款吗

孔孟廷律师2022.01.30606人阅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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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用来偿还需要由继承人继承了存款遗产后再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人死亡后银行债务用个人遗产偿还没有遗产的银行只能做坏账呆账处理如果有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了有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处理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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