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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

张旭律师2022.01.301004人阅读
导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民间贷款的法律特征

民间贷款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贷款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贷款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贷款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贷款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贷款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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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先期违约贷款人能否收回借款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款人先期违约贷款人能否收回借款

    内容:借款人先期违约贷款人能否收回借款可以起诉申请要求偿还借款借款人承担的义务1.借款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借款人先期违约贷款人能否收回借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522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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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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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1、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那么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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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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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一般我们说的债务人,贷款人则是出借款项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和贷款人是相对,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承担还款义务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而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在贷款人多次催告而借款人仍然拒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并且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人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合理的的必要费用,如为了实现债权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 受托支付有连带责任吗,受托支付连带责任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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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受托支付有连带责任吗,受托支付连带责任

    内容:受托支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受托人就不需要不承担什么责任,受托支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受托人就不需要不承担什么责任,贷款把钱打给第三方在经营贷款中叫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贷款把钱打给第三方在经营贷款中叫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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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未定具体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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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借款合同未定具体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吗

    内容: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借款合同未定具体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36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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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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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内容:整体程度上,贷款对于满足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贷款的支付方式上也不像大家想的那么单一化。目前我国银监会规定的贷款的支付方式就是两种,一般都是包括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所谓自主支付就是直接银行把贷款放到了我们指定的账户当中,还有一种受托支付这是贷款的时候的要求比较特殊,发放都是直接交给交易对手的。那么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31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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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违约承担哪些责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借款人违约承担哪些责任

    内容: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也就是说,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自借款之日起到实际返还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即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中除按借款合同应负的相应利息外,还应支付逾期的利息。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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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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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

    内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0100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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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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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可以改变借款用途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借款人可以改变借款用途吗?

    内容: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的贷款用到急需的、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地方去,同时也保证收回贷款的安全性。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那么借款人可以改变借款用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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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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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建议在2年内提起诉讼。
  • 借款人该在何时支付利息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借款人该在何时支付利息

    内容: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那么借款人该在何时支付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53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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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支付贷款是什么意思?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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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按揭支付贷款是什么意思?

    内容: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银行按揭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的手段。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贷款人的贷款时间是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相加不能大于60岁。那么按揭支付贷款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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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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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应在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借款人应在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内容: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那么借款人应在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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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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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是借款方,也就是一般我们说的债务人,贷款人则是出借款项的一方,也就是债权人。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和贷款人是相对,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承担还款义务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而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在贷款人多次催告而借款人仍然拒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并且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人为了实现债权而产生合理的的必要费用,如为了实现债权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 银行可向借款人的贷款加息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银行可向借款人的贷款加息吗

    内容:银行可向借款人的贷款加息吗根据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1、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我国银行的贷款的种类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那么银行可向借款人的贷款加息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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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工程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
  •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提前约定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提前约定吗

    内容: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提前约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人采取自主支付的方式还款的要在借款合同中提前约定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那么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需要提前约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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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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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个人收付货款违法吗(个人银行卡收付货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委托个人收付货款违法吗(个人银行卡收付货款)

    内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工程款委托个人支付合法吗法律分析:合法,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于海明律师
    2024.01.1136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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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内容: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在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四)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及时偿还借款的义务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那么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10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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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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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团队的力量】个人、支付能力弱、执行遥遥无期,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大多数执行律师的选择是执行立案,然后被动等待执行法官出终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诉委托人说自己尽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的律师们,是会尽全力去争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执行线索,然后是多次和执行法官沟通调查取证事宜,最后赶赴现场持令调取相关证据,这样客户拿到的胜诉判决才有可能真正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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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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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对方“有钱有势”拒不支付,怎么办? 参加讲座,你将收获:和解4大方法、高效要账10个法律工具、快速要回工程款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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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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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杨一凡 431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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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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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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