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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

孔孟廷律师2022.01.30957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法院一般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法院一般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

一、法院一般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

二、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

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我国民法典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三、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的情况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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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没有财产继承权。我国法定第一瞬间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配偶是指经过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互相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未婚同居的一方死亡那么另一方可以享有继承权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未婚同居的一方死亡那么另一方可以享有继承权吗

    内容:未婚同居的一方死亡那么另一方可以享有继承权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问:我与邻村青年吴于1995年10月举行了婚礼,一起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自1997年开始,吴一直生病,均由我抚养照顾。后吴因病情恶化经医治无效于今年去世,死后留有一笔遗产。那么未婚同居的一方死亡那么另一方可以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055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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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的一方不是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嘱内容是将遗产赠送给同居者,那同居者就可以接受遗赠。但是同居者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法院一般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同居时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可以继承其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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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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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表明同居者有遗产份额的,那同居者就可以继承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同居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内容: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那么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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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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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一方死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活着的一方,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 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一)如果在1994年2月1曰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按《婚姻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权;还没领取结婚证就逝去,对于另一方的打击是何等的严重。希望整理的关于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遗产继承的知识能够帮到大家,谢谢各位浏览。那么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5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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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内容: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那么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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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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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财产的一半属于世界。另一半属于遗产。无遗嘱的,依法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错误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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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错误

    内容: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那么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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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017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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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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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

    内容: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案例大陆籍张女士同澳洲人XX同居7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同居期间,双方相处融洽关系亲密,张女士曾为XX怀孕并打胎过一次,邻居也皆认为双方是夫妻,同居期间的房租一直由XX支付,双方财产独立,张女士对于XX的个人财产状况并不知晓。针对张女士的情况,我国《婚姻法》在保护合法婚姻关系外,仅针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在相关条文中进行了确认保护,对于非婚的同居男女相互间的继承权并未提及。通过以上对《继承法》的主要继承条文的比对,张女士还是没有任何法定继承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7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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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所有财产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所有财产吗

    内容:夫妻一方的去世,等于把家庭的一半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另一方能不能继承所有财产,是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定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份。遗嘱继承是遗嘱人在法律规定的方式下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例如夫妻有3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突然去世一方,去世一方的一份财产15000元变为遗产。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作为死者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死者没有子女和父母,那么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的唯一继承人,自然可以全部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份额。

    李楠楠律师
    2022.03.303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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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死亡,另一方有出轨,可以继承遗产,只要双方没有离婚,死者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话,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可以与死者的父母、子女平分死者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同居关系一方亡故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同居关系一方亡故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

    内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上官某与姜某系同居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同居关系应予解除;对同居期间共有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官某依法享有一半所有权,但由于这些财产的不可分割的性质,判令家具、电器、其他生活日用品以及摩托车归上官某所有,由上官某一次性给付姜某的父母人民币3万元;上官某与姜某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上官某对姜某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那么同居关系一方亡故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17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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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吗

    内容: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1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继承财产那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那么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31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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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财产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父母、子女和配偶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未同居的夫妇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未同居的夫妇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内容:未同居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就属于合法的规定,虽然未同居,依然享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公民享有的权利,继承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不能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或国家。继承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其在民事权利中属于绝对权,具有排他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未同居的夫妇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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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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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内容: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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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财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

    内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处理未婚同居的问题一般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有配偶与人同居的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二)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若一方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053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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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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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就归另一方所有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就归另一方所有吗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当夫妻一方死亡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是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按民法典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继承。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只拥有对其一半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财产是动态的所以并不进行分割但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则针对当时的情况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据此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那么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就归另一方所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281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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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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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情况下,一般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共同财产加上其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的,依遗嘱约定;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内容: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是,有时候子女不及时要求继承,其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侵犯。如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急于带遗产再婚的,如不尽快确定死者遗产范围,依法继承,子女应继承的份额可能就会被再婚的父母带走。那么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82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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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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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382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53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549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姚平 598评论
  • 【遗嘱内容合法性】遗嘱的内容应该符合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的要求,不得违背遗嘱人所处社会背景的一般道德准则。比如,立遗嘱将遗产让宠物继承,因不合法而无效;遗嘱人立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婚外同居的情人继承,可能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姚平 621评论
  • 🚩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

    大律云律师团 190评论
  • 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是月付,调解可以一次性支付!

    元甲婚姻家事 235评论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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