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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陈宗琼律师2022.01.31512人阅读
导读:

房屋继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房屋继承协议生效后大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确保物权登记与协议约定一致。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房屋继承协议的签订原则及注意事项。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才能确保房屋继承协议有效。因此继承协议的签订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继承财产分配完毕之前。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房屋继承协议的签署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屋继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房屋继承协议生效后大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确保物权登记与协议约定一致。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房屋继承协议的签订原则及注意事项。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才能确保房屋继承协议有效。因此继承协议的签订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继承财产分配完毕之前。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房屋继承协议的签署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屋继承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继承人之间可以根据协商结果自行签订的房屋继承协议。房屋继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房屋继承协议生效后大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确保物权登记与协议约定一致。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房屋继承协议的签订原则及注意事项。

1、继承人之间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才能确保房屋继承协议有效。

2、如果有部分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因此继承协议的签订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继承财产分配完毕之前。如果遗产分割后再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还是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遗产分割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可以分配到的遗产份额,还应该注意份额的支付方式、支付范围。房屋继承协议的签署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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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合同纠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继承合同纠纷

    内容:《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房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房屋继承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87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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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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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 房屋定金合同生效时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定金合同生效时间

    内容: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那么房屋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100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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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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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算生效。具体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包括主体合法、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内容:丈夫周某得知后,认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妻子丁某未经其同意转让房屋给第三人,属无权处分,应为无效。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丁某和第三人黄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动产物权的设定、取得和变更等,均以登记生效要件。夫妻对房屋的共有权,是法定的,无需以登记的方式设定,但这效力仅在夫妻之间,这是共有权的对内效力。另一方不得主张合同无效、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此时,产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未取得登记的共有人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确认为有效合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3094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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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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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

    内容: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屋赠与合同没有生效的,就不具有法律约的束力,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房屋是会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赠与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没生效是法定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141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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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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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是能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方式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内容:房屋继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房屋继承协议生效后大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确保物权登记与协议约定一致。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房屋继承协议的签订原则及注意事项。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才能确保房屋继承协议有效。因此继承协议的签订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继承财产分配完毕之前。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房屋继承协议的签署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房屋继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3151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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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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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得继承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得继承人

    内容: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得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51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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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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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让协议的生效情况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房屋转让协议的生效情况

    内容: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抚顺市某县的原告刘某原系被告尹某的公爹。2009年原告刘某与被告尹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尹某将其与丈夫刘某某(已去世)自建的房屋及租用的当地工商局屠宰场的房屋使用权以四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但在四个月后,原告刘某因屠宰场的相关手续没能办成,没有达到其当初买房的目的,便到法院起诉以屠宰证照不允许买卖,及转让的房屋系死者刘某某的遗产且刘某有继承权为由,要求依法判决双方的转让协议无效。那么房屋转让协议的生效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50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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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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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双方达成合议并签字后成立生效,与是否交付定金关系不大。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备合法要件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婚内继承的财产单方合同送人合法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婚内继承的财产单方合同送人合法吗

    内容:婚内继承的财产单方协议送人合法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屋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单方以协议的方式送人是不合法的。那么婚内继承的财产单方合同送人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4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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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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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内容: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合同以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生效时间。《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但如属于担保法施行前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或者是当地政府部门没有设立抵押登记部门、没有抵押登记业务无法办理登记的,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抵押人已经将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抵押合同自权利证书交付时起生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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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11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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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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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有可能会被作为被告被起诉,你父亲的债务会先从遗产中偿还。
  •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才能生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才能生效

    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又具备生效条件的合同。所以,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还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怎么才能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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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683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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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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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内容:借款合同的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746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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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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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包括:1、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2、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4、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继承房子离婚后可以合同转给对方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继承房子离婚后可以合同转给对方吗

    内容:继承房子离婚后可以协议转给对方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取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继承的房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继承房子离婚后可以合同转给对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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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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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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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法律规定,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手续之后才会生效。若签订的合同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况,则即使合同成立该合同也不会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打印的放弃房屋继承权有用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打印的放弃房屋继承权有用吗

    内容:打印的放弃房屋继承权有用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打印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如果有继承人签名的,并且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放弃声明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打印的放弃房屋继承权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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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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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没有附生效条件或期限时,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过期未继承合同无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过期未继承合同无效吗

    内容:签合同时,朱先生表示该房产权人是其已过世的母亲,双方约定2个月内办好继承手续。后朱先生未及时办好继承手续,李先生遂起诉要求解除买房合同。日前,法院一审宣判此案,认为该合同具有生效期限;被告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届至时,仍未获得房屋所有权,故合同无效。同时,原告签合同时,明知被告对该房屋没有取得处分权仍与被告签订合同,也有过错。综上,判决原、被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朱先生返还原告李先生定金2万元;第三人房屋中介返还原告中介费1.51万元。那么过期未继承合同无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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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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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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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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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内容:房屋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生效应具备如下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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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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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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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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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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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29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05评论
  • 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元甲婚姻家事 217评论
  • 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张芸 522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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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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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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