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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

于海明律师2022.01.31625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案件属于复合之诉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作为反诉处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案件属于复合之诉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作为反诉处理。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以后被告经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它是起诉的一种特殊形式。

反诉具有以下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

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连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从另一外角度出发离婚诉讼有广义的狭义之分广义的离婚诉讼就是上述所说的本诉合并狭义的离婚诉讼是单指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

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常常提出被告请求以外的请求。例如原告起诉只请求离婚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未提出请求被告在诉讼中提出了财产及子女抚养的请求原告只对一部分财产提出请求对另一部分没有提出请求被告对此提出了请求原告要求分割债权被告提出还有债务请求分担等等被告提出的这些请求能否以反诉对待呢?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应当以反诉对待因人民法院判决不能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对被告的请求不以反诉对待即进行实体上处理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要对被告的请求进行实体处理唯以反诉处才为适当。

法律依据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观点集成

11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问题

审判实践中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吞并离婚财产分割请求可以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看作附条件的反诉即把离婚作为所附条件如果解除婚姻关系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如果当事人不离婚所附条件没有成就则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第二种观点离婚请求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能相互抵消如果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构成反诉则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因为其不可能脱离离婚的前提而单独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案件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13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另案主张?

告知被告另案主张。

2005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案件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17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

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地方法院关于关于婚姻案件的裁判指引

200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征求意见稿)

(五)离婚案件中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提出返还彩礼的应否作为反诉处理。

离婚案件属于复合之诉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作为反诉处理。但返还彩礼部分的诉讼费用应由提出返还请求的当事人预缴。

2014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五离婚案件的被告在答辩状中或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不构成反诉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被告明确其诉讼请求对该诉讼请求应当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被告预交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增加分割该财产的诉讼请求对该增加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被告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构成反诉但对该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

不能反诉被告如何主张权利?

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实际上这些就是通常意义的反诉。

设置反诉的必要性及发展趋势

目前离婚案件中没有设置反诉制度是否就是说没有“反诉”的必要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离婚诉讼中反诉的存在有其必要性

(一)夫妻平等原则和诉权平等原则的权利基础为离婚案件中的反诉提供了内在依据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离婚请求被告也应可以就离婚提出反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夫妻平等原则。否则如果对被告在离婚诉讼中的反诉进行限制不仅有悖夫妻平等原则对被告所享有的离婚自由也是一种桎梏。

(二)离婚诉讼中的反诉有其独有的诉的利益

(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在离婚诉讼中离婚诉讼的目的虽然主要在于解除婚姻关系但又不仅在于此而是关涉到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及损害赔偿等诸多问题。所以原告方提起离婚之诉后被告方也因为存在着诉的利益也有提起相应反诉的权利包括依自己的理由就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提出反请求等。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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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满两年一般是可以成为诉讼离婚理由的。根据相关固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的,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反诉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反诉问题

    内容: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常常提出被告请求以外的请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那么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反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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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算数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诉讼离婚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算数

    内容:诉讼离婚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算数第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第双方签订的原协议可以成为法院判决时参考的依据但不是唯的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依据。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那么诉讼离婚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算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86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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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等内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若确认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中被告的反诉请求是否可以成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诉讼中被告的反诉请求是否可以成立

    内容:近日曾某以双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刘某收到起诉状后提出反诉认为曾某未履行夫妻应相互忠贞的义务要求曾某返还因结婚所接受的财物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000元。第一种观点认为确定离婚纠纷中被告的反诉有利于保护被告实现当事人的诉权平衡且离婚纠纷中的反诉符合反诉的提起要件应予支持。本案中刘某提出的请求并不能达到抵消吞并本诉原告主张的目的。刘某作为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权是基于离婚为前提的属于对原告曾某起诉事实的补充或者反驳而非反诉。在没有曾某起诉或撤诉的情况下赔偿请求便不能成立。那么离婚诉讼中被告的反诉请求是否可以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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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未结算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应付款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之日。根据该司法解释可以确定具体的付款时间,从而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点。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工程款诉讼时效从双方结算之日起计算。理由是原、被告双方未对该工程款进行结算,即没有明确的付款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在涉及到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定时,法院倾向于不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间作为起算点,而是以双方结算之日起算。但未付工程款的利息仍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起算时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
  •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吗

    内容: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人民法院要对被告的请求进行实体处理唯以反诉处才为适当。这就说明无论原告请求与否人民法院都应主动从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三个面方进行审理被告的请求不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被告提出了人民法院应当审理不提出也应全面进行审理。第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而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提出请求如果原告撤诉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请求也就终结审理被告唯有另行起诉方能进行审理。那么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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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能强制申请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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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能强制申请亲子鉴定

    内容:因怀疑孩子非自己亲生吴某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法院通知谭某后谭某拒不配合。亲子鉴定涉及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第三亲子关系的推定仅适用于非婚生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父母一方否认但既无其他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形。就本案来说男孩出生于吴某与谭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吴某既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谭某又不予配合因此既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也不能以谭某不予配合为由推定与吴某不存在亲子关系男孩应视为吴某亲生。那么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能强制申请亲子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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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105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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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内容:原、被告协议离婚后至2011年3月,双方仍共同生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款40000元及相应利息给原告。被告王*铭辩称,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借款关系。而且,原、被告离婚后共同居住期间,被告的存折和银行卡放在家中,原告经常拿被告的银行卡(存折)领取存款,被告发现后多次叫她归还。原告遂从中国银行帐户转帐40000元归还给被告,并不是原告将钱借给被告,原告与被告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关系,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笔者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法院依法查明原、被告的实发工资,经对比,原告的工资收入远低于被告的工资收入。那么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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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而是属于诉讼请求的合并。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案件属于复合之诉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作为反诉处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着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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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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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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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

    内容: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那么离婚案中是否存在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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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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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原则上是不存在反诉问题的。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 离婚协议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协议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内容:离婚协议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的履行是存在诉讼时效的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要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协议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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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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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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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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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可以强制申请亲子鉴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可以强制申请亲子鉴定

    内容:因怀疑孩子非自己亲生,吴某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法院通知谭某后,谭某拒不配合。因此亲子鉴定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不能强制进行。就本案来说,男孩出生于吴某与谭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吴某既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谭某又不予配合,因此,既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也不能以谭某不予配合为由推定与吴某不存在亲子关系,男孩应视为吴某亲生。那么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可以强制申请亲子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43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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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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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的必要性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的必要性是什么

    内容:离婚诉讼中的反诉则是指在离婚诉讼的本诉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庭提出以离婚作为诉讼请求的诉。因此认为离婚之诉的原告提起离婚其诉讼请求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诉讼中若被告同意离婚则为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若不同意离婚则为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存在被告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反诉不能成立。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大多数法官也是持否定态度。那么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的必要性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117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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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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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以为分居六月自动离婚,是否存在自动离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自以为分居六月自动离婚,是否存在自动离婚

    内容:自以为分居六月自动离婚法盲女否认重婚喊冤枉法盲女以为可以自动离婚妇女名叫xx是长沙市xx区的一名村民。法官说法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在庭审现场xx数次向xx道歉并得到了他的谅解。那么所谓“分居6个月即能自动离婚”源自何处xx区法院的一名法官解释“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六个月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需要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这桩婚姻才会被判离。说分居六个月即能自动离婚完全是无稽之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方式。那么自以为分居六月自动离婚,是否存在自动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38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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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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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对离婚判决一般是会有影响的。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诉讼期间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问题?

    内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而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提出请求,如果原告撤诉,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请求也就终结审理,被告唯有另行起诉方能进行审理。那么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90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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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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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六月是不会导致自动离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即我国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内容: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提起反诉目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不能反诉被告如何主张权利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求的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那么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提起反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21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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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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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这需要看是否能够举出充分且有力的证据,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解决方案。专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一案一策,为您争取更多权益!北京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67评论
  • 为了孩子不离婚,真的是对孩子好吗?一个孩子如果长期在父母矛盾、失和、吵架中成长,一定会比父母离婚对她的影响还要大。你要知道,孩子也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你们婚姻的附属品。而且,孩子幸福与否,也并非完全取决于家庭关系是否完整。虽然我们给不了孩子完整的家庭,但我们可以给孩子完整的爱。可联系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191评论
  •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294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612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211评论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北京法律咨询 75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931评论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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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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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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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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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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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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