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如何解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问题呢

李孟阳律师2022.02.01162人阅读
导读:

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妻子张某将丈夫王某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如何解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问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妻子张某将丈夫王某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如何解决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变更问题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

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小明由王某抚养。

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妻子张某将丈夫王某起诉到法院。

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时虽然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双方的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行为不够成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该房屋应为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均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笔者点评

笔者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

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既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是以书面的方式赠与。

据此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张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若原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应推定受赠与做出接受赠与的意识表示。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

所以笔者比较认同第二种意见但是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30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14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198评论
  •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婚内财产协议 125评论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412评论
  •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姚平 625评论
  • 快速离婚,和解结案,各自安好!元甲律师为当事人量身定制专属离婚协议方案,不仅解决了目前的孩子、房子、财产等问题,也避免了后顾之忧!

    姚平 251评论
  •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169人 好评: 120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89人 好评: 59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赵金保律师

    赵金保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1277人 好评: 525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黄东洁律师

    黄东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134人 好评: 33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龙珊律师

    龙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0人 好评: 325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李孟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