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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

黄东洁律师2022.02.07247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低价向他人转让房屋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低价向他人转让房屋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低价向他人转让房屋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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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那么没有书面合同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3.0253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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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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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效吗

    内容: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没有效力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房产是善意取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49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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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法律关系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适格;(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合法(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中,张某在合同成立时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其父母无权要求王某取回彩电返还价款。合同履行后,张某因患上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先前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
  •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 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那么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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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4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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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要依据权利人是否追认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低价向他人转让房屋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低价卖房为逃债的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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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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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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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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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也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处理婚姻关系中,无论依照社会公德、善意风俗还是立法本意,在婚姻关系中,应依法保护无过错一方,对第三者的不当利益不予支持,以维护正常婚姻关系,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那么夫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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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91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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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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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的行为一般而言是没有效的。对于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签订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一方有欺诈行为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一方有欺诈行为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合同一方有欺诈行为订立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这份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许瑞林律师
    2022.02.2231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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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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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吴某与魏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魏某在转让该房时,既无吴某的授权,也无事后追认,因此,魏某的卖房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即使小静支付了对价,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也不属于善意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魏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 恶意逃债转手行为是否有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恶意逃债转手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恶意逃债转手行为是否有效无效。可以申请保全措施,进行维权。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那么恶意逃债转手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77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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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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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买房者是否有委托卖房人代签而定如果买房人委托卖房人签订合同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李维律师
    2022.02.2243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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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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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拥有的股份结婚后的投资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转让股份的行为应当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的处理决定该转让行为发生在夫妻感情不和且已经分居期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征得另一方同意或其享有绝对处分权。那么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332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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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在婚后放弃遗产继承其行为是否有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一方在婚后放弃遗产继承其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相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的财产权利,无需征得他人许可。另外,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一方婚后放弃遗产继承权,且没有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有效。那么一方在婚后放弃遗产继承其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99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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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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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有效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那么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3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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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双方签订合同后张某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李某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张某,张某搬入该房屋居住。一个星期后张某和李某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遭到拒绝,王某回来后也表示反对李某出卖房屋。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李某未经妻子王某同意出卖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第二种观点认为,签合同前李某向张某出示了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某的房屋所有权证,张某有理由相信李某有处分权,该买卖合同有效。笔者认为“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出卖房屋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效力待定,诉争房屋买卖协议因未经权利人王某追认而无效。可见夫妻一方擅自转让房屋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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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16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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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限制,不符合限购政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限购政策属于行政法规,对合同的订立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债务人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务人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债务人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那么债务人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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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49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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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如果房子是其中一方人单独所有,则担保行为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是共有房产,未经另一半的同意抵押担保行为就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此一来,其实配偶完全能够向人民法院主张抵押担保行为无效,但这种无效的担保行为并不会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58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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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行为是否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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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为了避免所购房产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出售人擅自处分的房产,购房人一定要特别注意房屋产权证中的记载,如果确为共有财产,则要查明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共有人中有因特殊情况无法签署书面同意证明的,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代为签署。共同共有的消灭主要是因共同关系的终止而引起的,例如婚姻关系终止引起夫妻共有财产关系的消灭。但除此之外,分割共同共有财产还应遵守法律关于该共同共有关系的规定,如法定继承中分割共同继承的遗产,应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那么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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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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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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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43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824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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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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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743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904评论
  •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黄东洁 89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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