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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

李维律师2022.02.07261人阅读
导读: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借款时虽然约定了2分的利率,但对金额款到期后的利率并没有约定。虽然《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一般认为该规定针对的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而非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借款时虽然约定了2分的利率,但对金额款到期后的利率并没有约定。虽然《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一般认为该规定针对的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而非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刘先生问:我是江苏宿迁人。一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因经营需要向我借了3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借期一年,利率为2分。现在已经到期三个多月了,我向其索要借款本金及利息,但他总是一拖再拖。我打算起诉。借款时虽然约定了2分的利率,但对金额款到期后的利率并没有约定。借款到期后的这部分利息我能主张吗?该如何计算呢?

秦*敏律师答复:你可以主张借款到期后的利息。虽然《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一般认为该规定针对的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而非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实质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借贷关系中,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然应按照约定计算(以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为限),没有约定的,对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而给出借人所造成的损失,至少应相当于借款人如果从银行贷款需要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这不仅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此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也规定:“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限”。

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则作出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该《意见》第7条规定:“仅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如约定的借款利息低于或等于同期银行逾期利息计算标准,根据出借人的主张,可按同期银行逾期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同期银行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且没有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既然对方一拖再拖,你应尽快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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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了2年担保期限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了2年担保期限怎么处理

    内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了2年担保期限怎么处理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确定的合理还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故李某要求赵某在2012年底偿还借款,赵某未偿还借款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至2013年7月起诉时,并未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赵某的抗辩不能成立。那么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了2年担保期限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25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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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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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利息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利息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分无借贷期限合同和有借贷期限合同两种情况,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制度。未约定还款时间利息诉讼时效是否已过第一种意见认为,支付利息的诉请未过诉讼时效。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利息支付的债务属于定期给付债务,每期的利息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那么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利息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22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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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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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借款人还款的期限如何计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借款人还款的期限如何计算

    内容: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借款人还款的期限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22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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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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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吗

    内容: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对于无息借条,借款人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催告后的利息。另外,根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借条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54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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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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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则担保期限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是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则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同时届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多久

    内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多久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法院仍应当受理,但是义务人有时效抗辩权,而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向保证人提出权利请求,保证期间完成后,保证债权未成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不生效力,从而成就保证债务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法院对此不应受理。那么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93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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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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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不明确,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借款提前还约定利息要如何计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款提前还约定利息要如何计算

    内容:我国《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案例去年1月1日,我向李某借了10万元,借条约定借款到明年1月1日前归还,并约定了很高的利息。前几天,我与李某联系后提前把借款全部还给了他,可双方对如何支付利息意见不同。你向李某借钱,双方形成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你已还了借款本金,双方争议的主要是借款利息问题。由于你们在借条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利息计算,现李某同意并接收你的还款,表明他同意变更还款的期限,因此,李某只能按照变更后的期间要求你支付合法的约定利息,即按你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那么借款提前还约定利息要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41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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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的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内容: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未超过的部分属于合法利息。(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民法典的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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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48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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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不明是否可以视为没有利息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不明是否可以视为没有利息

    内容: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6、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8、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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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549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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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何处理

    内容: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何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民法典》的规定是有远见的,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随着按揭贷款的推广和普及,由于这类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普遍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要求提前还款的现象可能会比较多。那么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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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7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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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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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

    内容: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借款时虽然约定了2分的利率,但对金额款到期后的利率并没有约定。虽然《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一般认为该规定针对的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而非期限届满后的逾期利息。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没有约定该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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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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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没有期限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借款合同担保方有没有期限

    内容: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仍然未向贷款人归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

    刘晓红律师
    2022.03.25102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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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计算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但被告汤某某至今尚未归还借款,故原告刘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清偿借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被告于2012年1月17出具的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故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的义务,2012年2月3日出具的借条约定两个月还清,两个月后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被告至今未能偿还,故被告应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民事责任。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61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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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

    内容:借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而且义务人也未拒绝还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出现出借人主张还款或借款人同意还款或借款人提起诉讼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起计算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问题2008年1月,王先生的朋友谢先生因为家庭开支需要,向王先生借款2万元,谢先生出具了借条,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此后十多年,王先生都没有向谢先生催收借款,直到2022年1月,王先生急需用钱,突然想起朋友谢先生在十四年前向自己借款2万元,当王先生向谢先生主张还款时,谢先生表示听别人说,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借款之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四年,在法律上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还款,因为谢先生出具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王先生2022年1月向谢先生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从2022年1月起计算三年,王先生在此期间主张权利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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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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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怎么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内容:怎么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民间借贷问题,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当事人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怎么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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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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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逾期利息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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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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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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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23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11评论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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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50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182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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