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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维律师2022.02.07291人阅读
导读:

反担保与担保—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反担保与担保—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反担保与担保有着明显的区别,虽然反担保也是担保,也具有担保所固有的从属性与补充性,但是与担保合同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主合同不同,反担保合同从属于担保人与债权人间的担保合同,它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反担保与担保—概念不同: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而担保(Guarantee)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反担保与担保—方式不同: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仅限于约定担保;而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反担保与担保保护—对象不同: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

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当事人不同: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

而反担保合同中债权人是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即本担保人;反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即反担保人),既可以由债务人自己充当,亦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当。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不再是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反担保设定与否,方式与内容如何,均与其无关。反担保人只对享有追偿权的本担保人负其义务,即使本担保中的担保人无力承担担保责任,如保证人无全部代偿能力等,主合同债权人亦无权要求反担保人对此承担责任,例女口,乙向丙借款10万元,甲为乙向丙提供担保,丁又为乙向甲提供反担保,那么在甲无能力全部承担担保责任时,丙无权要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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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回复中...
  • 反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反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

    内容: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单独存在。依据《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时,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所谓有过错,是指反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有过错的情形。反担保合同自身无效时,反担保人比照以上两种情况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小编的回答,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不仅与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有关,还与合同本身是否违法有关。那么反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1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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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具体表现方式如下: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表现方式,例如定金、留置。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还可以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的结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欠债人用抵押形式反担保会怎样?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欠债人用抵押形式反担保会怎样?

    内容:债务人以抵押的形式进行反担保的,担保人取得抵押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那么欠债人用抵押形式反担保会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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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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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该通过下列方式实现: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债务人向第三人提供了反担保;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担保与反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担保与反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不再是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反担保设定与否,方式与内容如何,均与其无关。那么担保与反担保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5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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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现债权担保的方式是:抵押;质押;留置;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

    内容: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反担保都是连带责任吗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那么反担保连带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50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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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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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对担保人的法律影响是:保证本担保的财产的安全;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的实现;以及确保担保人所担保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抵押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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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抵押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内容:反担保法律关系中共包括一个主合同和两个担保合同,这三个合同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主合同,这是基础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偿还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合同,这可以说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同理,反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亦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但该两方当事人的担当者却与本担保合同大有不同。那么抵押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8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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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有以下具体的表现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定金、留置等。或者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可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表现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内容:反担保与担保—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2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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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通常指的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担保的一种担保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设立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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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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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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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表现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留置、交付定金等。或者也可以表现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人保与物保相结合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动产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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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动产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内容:动产抵押反担保和动产质押反担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反担保物的关联方式不同动产抵押反担保与动产质押反担保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对反担保物的占有。动产抵押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债务人)占有使用,而动产质押后,质物需移产质权人(担保人)占有。那么动产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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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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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的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措施,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措施。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第三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我国关于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在我国关于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内容: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因而,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那么在我国关于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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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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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

    内容: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24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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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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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的反担保措施是: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形式、保证金反担保五种形式。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是什么反担保与担保的联系表现为①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②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③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因而,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那么反担保与担保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44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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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内容:平江县律师 双流县律师 崇川区律师 平南县律师 广德县律师 涪陵区律师 江汉区律师 众所周知,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遭遇各种问题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急缺,有时不得不进行房屋的抵押,可房屋的抵押又有着许多不同的方法和法律依据,也各自有着不同的法律效力,今天我们就先告诉大家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那么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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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7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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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内容: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1、除反担保合同无效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行为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法律形式一般为书面合同。那么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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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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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为什么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

    内容: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那么为什么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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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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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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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的定义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的定义

    内容: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②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③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那么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的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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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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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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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处理十几年没有结果,委托天用律所4个月解决!当事人用自己的保险单做担保帮助朋友周转资金,但朋友拖欠十几年年多仍不还款。天用律师帮助双方庭上和解,要回本金及利息58万元,同时获得经济损失6万元!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59评论
  • 🚩(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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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生会有很多十字路口,每个选择都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一个家庭的解散,受伤害最大的可能是孩子。爱孩子,请从心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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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
    张嘉娱 100评论
  •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林艳英 440评论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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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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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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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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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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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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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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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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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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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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