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308人阅读
导读: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系对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私法关系的破坏,如运用不当将害及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严格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依学者通说,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系对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私法关系的破坏,如运用不当将害及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严格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依学者通说,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撤销权的性质

关于撤销权的性质,通常认为,撤销权虽须以诉讼形式为之,但其构成要件、行使效果以及行使期间等均由民事实体法规定,故属于实体上的权利,而非诉讼上的权利。究其属于实体上的何种权利,学说上争议颇多,大致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折衷说和责任说四种。请求权说,又称债权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对于因债务人行为而受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债权,此说为德国学者通说,奥地利、瑞士特别法在解释上也多采此见解。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在于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行为溯及地消灭,日本及德国部分学者持此说。折衷说认为,撤销权兼具请求权与形成权两种性质,撤销权的行使,一方面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另一方面又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回复至行为前的状态,此说为法国通说,日本判例亦采此说。责任说是对形成权说的发展,认为债权人并不需要请求受益人返还利益,即得将其视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申请法院迳行对其强制执行。

比较这四种学说,在持请求权说的学者中,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又有基于法律规定的返还请求权及类似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观点之分,但无论那种观点仍不足以解释当债务人的行为有效时,第三人何以负担返还的义务。形成权说虽和于理论,但如果债务人怠于请求第三人返还利益,债权人仍需再行行使代位权,才能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这与民法设定撤销权以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本旨相违。只有折衷说,能够说明撤销权的本质,且益于司法实务,故笔者赞同折衷说,撤销权为兼具请求权与形成权两种性质的实体权。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合同效力扩张的结果,它可以使特定当事人间的契约效力于某些情形直接得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系对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私法关系的破坏,如运用不当将害及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严格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依学者通说,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合同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未过法定行使期限;2、合同已经依法成立;3、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导致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吗

    内容: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吗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获得撤销权,撤销债务人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形成权是指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就可以改变法律关系的一种权利,从这点来看,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13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31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撤销权的性质为形成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且该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78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1、撤销权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尚未消灭;2、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内容: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最高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权是否成立时,可以适当放宽该构成要件,不必要求债务履行期必须届满。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没有成立或者生效,或者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当然无效的行为,债权人对于这些行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如果债务人资力雄厚,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债权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10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18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

    内容:总之,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涉及行为要件和客观要件两个方面,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具有合法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4. 撤销的效力债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可以使借款人免除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不存在,2.1 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指的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需要具备的行为表现,债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可以使借款人免除债务,但撤销并不意味着债务不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行使撤销权需要谨慎,遵循法律规定,不对第三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郭铭芝律师
    2023.11.0232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构成要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构成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财产处分行为仅指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而不涵盖事实上的财产处分行为,主要包括转让财产、抛弃财产、免除债务、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79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扩张适用的三种情形及其构成要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撤销权扩张适用的三种情形及其构成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扩张适用的三种情形及其构成要件根据审判实践的经验总结,本司法解释对应当适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按照目的性扩张解释的方法进行了补充,分为以下两种类型:l_《民法典》第538条规定中的“无偿行为”类型。本条对这三种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不及时予以制止,等待未到期债权到期以后再行使撤销权,则责任财产有可能早就被次债务人予以处分,客观上已不能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扩张适用的三种情形及其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55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如果合同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已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性条件。(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那么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40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内容:只有当债务人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才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而无论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何,只要其行为无合理对价既可促使撤销权的产生。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45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应用场景广泛,例如,债务人违约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取消原有债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债务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详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关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有合法的事由支持,如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债务人的欺诈等,总结: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条的解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方式和效力等方面的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1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问题,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撤销权即产生效力。

    李维律师
    2023.11.2118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内容:最高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权是否成立时,可以适当放宽该构成要件,不必要求债务履行期必须届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如果债务人资力雄厚,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债权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

    内容:这无疑将打击第三人的积极性,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债务加入关系中的第三人的加入是一种法律行为,且第三人在主观上具有使债务人受益的意思表示,故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与保证关系的保证人均出于与原债务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为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使债务人受益,并单方面地增加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97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系对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私法关系的破坏,如运用不当将害及交易安全,因此必须严格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依学者通说,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撤销权的性质和构成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30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104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503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253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大律云律师团 71评论
  •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赔偿还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大律云律师团 230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49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488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郭铭芝 389评论
  • 姚平律师

    姚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916人 好评: 110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王学瑞律师

    王学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77人 好评: 821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5.0分 服务: 1174人 好评: 226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林艳英律师

    林艳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343人 好评: 28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刘晓红律师

    刘晓红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5.0分 服务: 1475人 好评: 520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明月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