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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2022.02.07776人阅读
导读:

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以上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债权人代位权法律特征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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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取得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债权人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必须应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务人作出履行。否则,不仅构成对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构成妨害,而且因其到期不履行债务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12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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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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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途径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途径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若以债务人名义行使,就不存在代位问题,而属于代理制度的调整范围,这也是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一般代理制度之处。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在立法上自然也分为两种: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该立法的主要依据在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因其是本来事态的重申,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制。事实上,允许代位权人以径行方式行使不仅具有法律依据,实践中亦能发挥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效能。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途径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4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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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怎样才算成立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代位权怎样才算成立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如何才算成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所谓直接受偿规则是指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就次债务人的清偿优先受偿。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怎样才算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27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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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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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的具体条例是怎样的呢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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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代位权的具体条例是怎样的呢

    内容: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具体条例1、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职能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代位权的具体条例是怎样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76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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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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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法院提出代位权之诉。如果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是怎样的

    内容:所谓代位权的客体,是指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针对债务人的哪些权利行使,在学理上是值得探讨的。据此,许多认为,对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如果扩大代位权的适用范围,将会对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以及基于此规则所产生的各项合同法制度都造成威胁,甚至使物权法制度的存在也受到影响。那么论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44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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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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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怎样行使代位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怎样行使代位权

    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还有,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诉讼;若提起,人民法院便予以驳回。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怎样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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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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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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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情况为债务人没有可以处分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到期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是怎样的

    内容:本文拟在简要阐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的基础上,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及在我国的适用进行初步的探讨。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民法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确立。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目前有许多种论述,大体类似。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并且,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权人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46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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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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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被告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人代位权被告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内容: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13条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13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为初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被告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12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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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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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③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④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际是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41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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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并且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具体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代位诉权包括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讼保全等一系列诉讼权利。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规定,突出了对债权人的保护,具有重大积极的意义。另外还应注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不能继续代位执行,而应中止执行,通知申请执行人参加财产分配。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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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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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会议不能与破产程序之外的主体发生法律关系。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为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是指不属于会议正式成员,无表决权,为协助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因履行法定义务或职务义务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那么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9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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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阐述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阐述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该债权人可依债权人代位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已经处分的权利。故其实质是债务人代位权,与债权人代位权不同。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阐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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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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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所谓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即代位权行使的对象,也就是指债权人具体能够行使债务人的哪些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不主张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情形下,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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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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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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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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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取得怎样的权利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取得怎样的权利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取得代受领权,代领次债务人交付的利益,代领后应将所得的利益交由债务人。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抵销及优先受偿权符合立法宗旨及市场经济要求。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代领利益而合法的占有了债务人利益。)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就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财产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这一点上和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相应,所以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取得债务人的利益时,就可以基于债权的自我救济主张不安抗辩权。那么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取得怎样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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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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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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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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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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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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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证诉讼文书能够得以落实的一种制度。债权人提出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限制债务人以转移、隐匿等方式缩减财产,导致危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方还需要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的,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续: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 3.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开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财产保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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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书遗嘱想有效,记住六点很重要。 父母年纪大了,为了避免以后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以提前做好财产的安排和规划。可是要怎样才能写出最简单方便又有效的遗嘱呢? 自书遗嘱想有效,一定要记住以下六点: 第一,遗嘱最好是自己从头到尾全部亲笔手写,字写得难看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辨别清楚就可以了。 第二,一定要亲笔签名。强调一下,如果只盖有人名章或者按了手印儿,遗嘱也是无效的。 第三,要亲笔写出完整的日期,具体到哪年哪月哪日,如果只写几月几日或者哪一年哪一月,那可能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第四,亲笔书写的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见证,也不需要做公证。 第五,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也就是说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包括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也无权处分。夫妻两个人写遗嘱,哪怕遗嘱的内容完全一样,也要每个人单独写一份儿。 第六,遗嘱涉及的财产信息尽量写详细具体,比如房子的地址、面积、房产证号等,银行存款的卡号、存款的金额等等。 如果想处理所有的遗产,可以写一个兜底条款,即去世时所有的合法财产都由某某某继承。 关于自书遗嘱的六点注意事项,您明白了吗?当然,也有人会问,我不识字或者字写不好,可以口述直接让别人代书或者打印吗? 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的规定,订立遗嘱除了自书遗嘱以外,也可以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但是以这三种方式订立遗嘱都要求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确认,如果没有的话,遗嘱也是无效的。 另外还有公证遗嘱,但是最方便最简单的还是自书遗嘱。所以,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自书遗嘱的模板,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截图保存,或者点赞收藏,什么时候想用都能找得到。
    姚平 91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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