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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王熙律师2022.02.07474人阅读
导读:

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意思上的联系和行为上的配合,使得他们处于共同债务人的地位。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

民法上所说的“连带”是指“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意思。但“共同的、一致的”是指几个责任人共同对某一特定主体承担义务:“不可分的”则强调了这些责任人对共负的债务必须不分份额地承担清偿义务。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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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期限,关系到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它是确定担保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16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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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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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如何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如何处理?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借贷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的性质属于债权。此外,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中财产分割处理的客体不同,借贷纠纷处理的客体是属于债权人一方所有的财产,而财产分割处理的客体是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并案审理对审判实务的影响。那么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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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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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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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员因工受伤,雇主和直接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雇员因工受伤,雇主和直接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雇员因工受伤,雇主和直接债权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农民工王某系张某的建筑队工地上干活的雇员。上午10时许,正在施工的民工发现振动机漏电立即告知李某。11点多钟时,农民工王某在干活时被电击倒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雇主张某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应由雇主张某和侵权第三人李某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李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张某作为雇主对雇员王某的人身安全也负有保护责任。原告既可以基于李某的侵权行为向其主张权利,也可以基于雇员同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向张某主张权利。那么雇员因工受伤,雇主和直接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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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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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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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确定追偿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确定追偿权

    内容:夫妻连带责任是指夫妻一方在债务中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不能作为拒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抗辩事由,并不意味着夫妻之间没有债务分担原则。因此夫妻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标准和原则行使其追偿权。夫或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夫妻双方在一方死亡前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已作出明确判决的,债权人在夫妻一方死亡后又主张由另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另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份额行使追偿权。那么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确定追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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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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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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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尽快报警处理,不算诈骗,算职务侵占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内容: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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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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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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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确认函范本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确认函范本

    内容:生活当中债务人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支付所应支付的款项后,债权债务的关系得以终结。这时债务人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常常会要求债权人出具一份证明债务人已经还款了的债权债务结清确认函。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确认函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85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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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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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清楚你们之间属于用工还是用人,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和相关证据判断,建议你详细叙述一下情况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 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担保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担保人无此项权利。担保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偿还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合同,这可以说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3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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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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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

    内容: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那么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45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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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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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员因工受伤 雇主和直接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雇员因工受伤 雇主和直接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上午10时许,正在施工的民工发现振动机漏电立即告知李某。11点多钟时,农民工王某在干活时被电击倒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雇主张某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应由雇主张某和侵权第三人李某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的焦点是雇员因工受伤,雇主和直接侵权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李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张某作为雇主对雇员王某的人身安全也负有保护责任。原告既可以基于李某的侵权行为向其主张权利,也可以基于雇员同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向张某主张权利。那么雇员因工受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3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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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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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提起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代位权制度的设立,也就设定了与债务人负有连带关系的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连带责任,以此保证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所以,在代位诉讼中,债务人对代位要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清偿责任。那么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42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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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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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连带债权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吗

    内容:《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债的关系,丧失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当然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也不负担保责任。那么连带债权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01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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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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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与借贷合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担保合同与借贷合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内容:然而,担保合同随借贷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只是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则,并不是绝对的。1担保合同的特殊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担保合同可以独立存在,不受借贷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民间借贷、担保关系中,如果连续发生的多笔借贷关系中的一笔借贷关系无效,不影响整个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其他有效的借贷关系,仍有担保的效力。2担保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根据《担保法》第5条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担保合同与借贷合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54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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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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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债权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论债权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内容:我国通过立法将债权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仅限于金钱给付可能是出于如下考虑:首先,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是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为给付行为,因为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及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都是债的关系时,代位权人才可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其次,我国目前关于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法律研究及司法实践都是刚刚起步,如果债权人代位权内容规定过于宽范,可能会比较难于把握。事实上,在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中,代位权的内容却广泛得多,除了与人身关系密切的权利以外,几乎凡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都可以列为代位权行使的内容。那么论债权人代位权法律关系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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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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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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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内容: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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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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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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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内容: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债权人对到期受清偿的债权,既有权选择要求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也有权选择要求物的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连带责任的承担使直接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担保人享有了双重追偿权。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那么保证与担保之间存在哪些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44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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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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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123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613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780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511评论
  • 相爱容易却相处难?婆媳关系难调和?不知道如何挖掘孩子天赋?10月21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让家庭更和谐、工作更顺畅,成就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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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755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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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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