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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2022.02.08786人阅读
导读: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抵押人比债务人的范围更广泛,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抵押人比债务人的范围更广泛,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

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抵押人比债务人的范围更广泛,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让我们结合案例来理解一下这几个概念的区别。

案例

李某于2002年一月向A借款五万,借期一年半;同年六月,向银行抵押贷款10万,以一处房子抵押,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订立了抵押合同并登记。

半年后,他又向B借款4万,仍以该房抵押,双方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约定半年后偿还。上述借款全部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只得变卖房屋,仅得十四万。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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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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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

    内容:现在就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债权范围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出纳担保是对于企业的资产所做出的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一般是工作财务方面的公司职员。而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对于债务问题的一些权益归属问题设立的担保合同,方便债权人取得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做出纳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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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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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小编搜集了有关资料在文中为大家解答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那么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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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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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也就是说,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不论二者产生的时间先后,抵押权人均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综上所述,关于比较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我们要注意,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那么比较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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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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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内容: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抵押人比债务人的范围更广泛,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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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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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内容: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那么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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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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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如果要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可以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务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抵押的,则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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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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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内容:应城市律师 汶川县律师 解放区律师 石河子市律师 金阊区律师 大英县律师 浮山县律师 质押权与抵押权都是当事人担保物权的两种方式,两者都属于物权。下面,让小编来为您讲讲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综上所诉,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债务人对财产的转移占有或不转移占有以及其他方面的细小区别。那么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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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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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在于最高额抵押是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即债权还未发生,没有确定,而一般抵押则是担保已经确定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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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2、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3、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综上所述,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都属于担保的范畴,都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那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42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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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人就享有抵押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导致违约后,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拥有抵押权的一方,在对方违约后可以行使该项权利,对抵押物进行处置。那么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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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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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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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即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方式。(三)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那么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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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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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与保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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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担保与保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题,在权责担保法律的关系中,其他的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为之设立担保的民商活动很丰富。无论是担保法,还是担保法司法解释,都对担保进行全面的了解。《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担保与保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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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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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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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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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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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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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

    内容: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也就是说,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押权,不论二者产生的时间先后,抵押权人均优先于质押权人受偿。那么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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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活动中担保抵押质押的联系与区别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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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经济活动中担保抵押质押的联系与区别

    内容:【为您推荐】龙华区律师 平南县律师 桂平市律师 当涂县律师 习水县律师 沙县律师 平阳县律师 天宁区律师企业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难免会遇到经济合同担保事件,通常想到用上抵押或质押两种担保方式,那么”经济活动中担保抵押质押三者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呢,那种担保方式更有利于维护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呢,律师365为您作详细解答。一、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那么经济活动中担保抵押质押的联系与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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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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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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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与担保在我国民事交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保证资金流通,加强交易安全,维护交易公平还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有很重要的影响。那么抵押与担保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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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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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那么抵押质押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71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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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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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992评论
  •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3评论
  • 重要的事!特邀专家老师亲临讲座现场,分析案情并现场给出分析报告!工程欠款别拖延,时间是债务人的保护伞!周五8月25日下午2点,建工实战专家团队现场教你要账!

    王熙 815评论
  •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评论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13评论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郭铭芝 2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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