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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8820人阅读
导读: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借: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财物费用。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借: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财物费用。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

借:坏账准备

(1)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

贷:应收账款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财物费用。

(4)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收益的,根据谨慎原则,债权人在计算将来应收金额时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内。或有收益待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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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要讨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

    内容: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加入是由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加入,第三人和债务人均是合同的主体;债务转移后,合同的主体由债务人变更为第三人,原债务人不再是合同的主体;4、法律后果不同。那么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15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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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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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移需要的条件为转移的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且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民法典中判定债务重组的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法典中判定债务重组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第十三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那么民法典中判定债务重组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44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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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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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怎样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无财产执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怎样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无财产执行

    内容:二是跟踪债务人财产,积极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这主要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将所有财产留给对方,而债务人无力还账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处理财产的行为无效,从而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四是加大对债务人隐形财产的调查。严格来说,通过审查,都有可能确认该财产是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对该财产执行也是毫无异议的。那么债权人怎样避免债务人转移财产,无财产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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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9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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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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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的性质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务重组的性质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重组的性质是怎样的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至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重组协议及其履行过程,其法律属性更是毋庸置疑的。另一方面,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双方间重新进行的债权、债务确认。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那么债务重组的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94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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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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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怎样解除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怎样解除合同

    内容:债务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怎样解除合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解除方式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催告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届满的时候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依合同法第94条第3项内容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上特别重要债务人如果不在此期限内履行就达不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不经过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那么债务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怎样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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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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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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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对债务人的债权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一是禁止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那么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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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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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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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计量属性的变化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重组计量属性的变化是怎样的

    内容:相关知识债务重组日如何确定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对即期债务重组以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对远期债务重组新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比较特殊的业务是以存货抵偿债务如果存货是分期运往债权方的则以最后一批存货运抵且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后的日期为债务重组日。债务重组的特征第一债务重组审计具有交易事项的偶发性。第二债务重组审计涉及面的广泛性。第三债务重组审计类型的多样性。那么债务重组计量属性的变化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551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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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债务重组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那么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和要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53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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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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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重组的特点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承担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或提高债权的安全度。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二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以其所拥有的非现金资产如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清偿债务三是债务转为资本(股本)。四是混合重组即用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债务转资本(股本)混合进行清偿五是以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和降低利率或免除利息的方式清偿。那么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具体运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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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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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延迟履行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合同:1、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2、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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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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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

    内容: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借: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债权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财物费用。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怎样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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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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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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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组对债务人财务影响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重组对债务人财务影响有哪些

    内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暂不作处理。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那么重组对债务人财务影响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89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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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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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在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在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

    内容: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02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抵偿债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70000元,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为51700元。B公司转让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A公司对相关债权提取了70200元坏账准备。那么债权人在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何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12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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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阻止债务人重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能否阻止债务人重组

    内容: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债权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那么债权人能否阻止债务人重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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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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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有哪些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有哪些条件

    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那么民法典中债务重组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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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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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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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务人失踪债务怎样归还

    内容:债务人失踪债务怎样归还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怎样有效地讨回债务1、合法讨债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债务人失踪债务怎样归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2516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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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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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12评论
  •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3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6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544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82评论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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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证诉讼文书能够得以落实的一种制度。债权人提出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限制债务人以转移、隐匿等方式缩减财产,导致危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方还需要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当事人没有提出的,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续: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 3.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或者找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开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财产保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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