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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

黄东洁律师2022.02.101094人阅读
导读: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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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后是否要停牌

1、股权质押如果是企业正常的融资手段,一般不会停牌。

2、股权质押后,面对股价下跌,大股东可以采取停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停牌是把双剑,虽然短期可以抑制股价下跌,但也使公司股票失去了流动性,不能频繁使用。

二、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延伸阅读: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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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费用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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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

    内容:相信很多人对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解答。该法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那么股权质押协议可以多个出质人么,股权质押的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73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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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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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4、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依照《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出质人不得拒绝。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那么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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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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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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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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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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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的体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的体

    内容:为了进一步使股票持有人了解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今天律师365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的分析。那么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的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91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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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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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内容:“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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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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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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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内容:可是股权质押需要考虑其法律效力,使质权人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保障质权人的合法权利。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那么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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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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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继承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自然人)的股东资格,章程另有规定或被继承人另有指定的除外。即被继承人可以指定任何人继承其遗产,且该遗产为股权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据此成为公司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章程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股权质押要不要停牌?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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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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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2、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3、股权转让的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股权质押需要过户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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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股权质押需要过户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依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需要过户吗,相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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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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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

    内容:办理完登记手续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质权人和被质权人需要了解的内容。股权质押登记后果股权质押登记后果也就是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权质押生效后,质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物权法》219条和220条的规定,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可以通过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股权的方式行使质权,并从股权的处分价款中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此外,由于股权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作为质权人,应当密切注意出质人所设质股权的价值变化。一旦出现股权的价值具有明显减少的情况,应当立即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那么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52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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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代持质押只要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或由当事人善意取得的就有法律效应。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质押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股权质押的出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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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股权质押的出

    内容: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股权质押的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93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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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经下列程序进行办理: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2、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3、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4、在股权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有规定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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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有规定吗?

    内容: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法律应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时,当事人按意思自治原则设定质押期限。那么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有规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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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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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第一,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生效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第二,股权质押,若质押权人实现权利时仍需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那么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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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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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质押率的上限是百分之六十,但是是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97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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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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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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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

    内容: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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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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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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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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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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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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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婚内财产协议 60评论
  •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

    大律云律师团 502评论
  •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

    大律云律师团 321评论
  •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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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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