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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的含义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2022.02.10651人阅读
导读: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中国《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三)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的含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中国《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三)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的含义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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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

股权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即二次质押,其基本含义包括: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备案后,应申请人的要求,可出具载明出质股东名称、出质股权占所在企业股权的比例、质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的审批机关等事项的备案证明。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因此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做二次质押。

二、股权质押的效力有什么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一)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至于违约金,德国《民法典》第1210条,日本《民法典》第346条均规定为质权担保范围。

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二是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

(二)对质物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中国《担保法》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该条之规定,仍是一种任意性规范,“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1、优先受偿权。

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①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②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外国的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

2、物上代位权。

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中国《担保法》第73条规定,质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3、质权保全权。

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对股权质权,因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使股权价值易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尤其对股票,此倾向更甚。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

(四)对出质人之效力

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该股权作为债权之担保物,在其上设有担保物权,出质人的某些权利因此受到限制,但出质人仍然是股权的拥有者,其股东地位并未发生变化,故而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仍享以下权利: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对出质股权的表决权,究竟由谁行使,国外有不同的立法例:一种以法国为代表,认为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应由出质人行使。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63条第3款规定,“表决权由作抵押的证券的所有人行使。为此,受质人应其债务人的请求按法令确定的条件和期限寄存其抵押股份”。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股权的诸多权能中,包含新股优先认购权,该权能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是股东基于其地位而享有的一个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所以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享有。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在清偿债权后尚有剩余的,出质人对质权人有请求返还权。出质人的义务,在股权质押期间,主要为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即二次质押,为了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各国法律均对二次质押进行规定,包括股权质押的对所担保债权范围、质押权人及出质人的效力。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 可以咨询律师365伊春律师!

延伸阅读: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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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内容:但大家知道股权质押权人优先受偿权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吗?然而因股票的跌价,不仅危害质权人的权利,同时也害及出质人的利益,因此于股票跌价时,若质权人不将股票变价,出质人以另行提供担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将其变价时,质权人应当同意。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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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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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质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内容: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对于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质权人的过错而导致质物损坏,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么质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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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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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

    内容: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只要质押合同生效,则质押权就会产生。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那么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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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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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内容:双方在进行质押交易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质押合同,用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不过有时候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有没有?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那么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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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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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内容: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文章应该了解到了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了,以后当自己成为质押权人也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知道自己合法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自身利益。那么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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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质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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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什么是质押权人?

    内容:则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押权人。从上述文章中我们了解到什么是质押权人,就是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押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那么什么是质押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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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权利存单质押的含义及用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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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特殊权利存单质押的含义及用途是什么

    内容:确切的说,就是借款人想从某个人或者机构处借一笔款,而借款人手里有一张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的储蓄存单并且还没有到期,这时,借款人就可以把手中的存单作为质押物质押给对方进而从对方手里借到一笔资金。存单是自然人的一种债权凭证,是存单持有人的一种财产证明。债权人必须无条件支付存单上的本息。对于借款者来说,反正自己的钱已经存入银行并且没到期,存单放着放着也是放着,如果把它作为一种质押物质押出去还能贷到一笔资金用于某种投资,何乐而不为。那么特殊权利存单质押的含义及用途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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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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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内容:对此,法律中作出的定义是比较严谨的,那到底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呢?而成为了质押权人又会具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那么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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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质押权人将质物再质押的含义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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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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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两者的含义和区别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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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两者的含义和区别

    内容:生活中,我们往往较为熟悉的是动产抵押,而不明白动产质押的含义,甚至有时会把两者混淆,对于两者之间具体的含义以及区别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两个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的含义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区别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那么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两者的含义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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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的含义和特征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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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质押的含义和特征

    内容:质押的含义和特征(一)质押的概念质押是设定质权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清偿也不受影响。我国《担保法》不承认不动产质权,以不动产提供担保的只能设定抵押权。那么质押的含义和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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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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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内容: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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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含义是什么?质押权有哪些分类?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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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质押权含义是什么?质押权有哪些分类?

    内容: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那么质押权含义是什么?质押权有哪些分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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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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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内容: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所谓质物,就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物。质物是由出质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动产,质物是动产质押担保的核心。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什么叫质物,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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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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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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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内容:否则,质押权人若拒绝返还股票,则构成权利滥用,应赔偿出质人因此而受的损失。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押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押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那么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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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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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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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47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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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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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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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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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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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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