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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崔玉君律师2022.02.10411人阅读
导读:

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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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是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的物品,并不会转移所有权人对该物品的占有,因此抵押物担保可以说是担保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了,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还需要大家去了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抵押物担保的有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抵押物担保的有关知识有所帮助。

一、抵押物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1、可作担保物

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2、不可抵押的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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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无效后规定的法律责任分别有,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担保合同双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超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超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定

    内容:抵押担保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借款合同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如果能够设立有效的抵押担保,是欠款得以清偿的保证。同时超额抵押担保的设立也为人们的资金流动和借款提供便利。这种支付结构也称为是涡轮结构,因为它加速了债券本金的偿还从而为损失建立了一个超额抵押的缓冲。简单的说就是指抵押人以抵押物的同一个价值向一个或几个债权设定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总额大于抵押物的价值。担保法第35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这一规定表明,担保法禁止抵押人超额抵押。那么超额抵押担保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70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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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

    内容: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那么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63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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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抵押担保有哪些法律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关于抵押担保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物权法对抵押权行使的期间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己约定。那么关于抵押担保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85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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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抚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1.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归属;2.子女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3.增加抚养费可能存在的情形;4.夫妻一方探望权的行使时间,地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内容: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二百零七条 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的规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25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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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包括在期限届满时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债务等的权利,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时,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不能偿清贷款的,要提供相应的担保。银行的信贷人员应经常深入承包或租赁企业,检查租房、设备的完好状况。在原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其贷款时,该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实行联营,如果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应当由新的企业法人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借款入分立时的资产必须进行评估,按协议划分各分立企业承担的贷款额度时,必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防止悬空银行贷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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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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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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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扩大抵押物范围的法律规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关于扩大抵押物范围的法律规定

    内容:《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对此作了规定。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最显著的变化是,《物权法》所答应抵押的财产包括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而《担保法》所允许抵押的财产是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比较起来,《物权法》的规定无疑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为民间融资的自由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因此,要使市场主体能够获得充分的资金,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提高其融资能力,也就是增加其可用于担保的财产的范围。那么关于扩大抵押物范围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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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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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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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保证担保人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借贷纠纷中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借贷纠纷中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规定

    内容: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抵押物有哪些处置方式?法律允许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抵偿债务。协议折价不同于法律禁止的流质契约。流质契约是抵押合同中的关于抵押物的所有权在债务未受清偿时直接转移给抵押权人的约定。变卖是通过当事人协议或在法院主持下将抵押物卖给第三人以获得价款的行为。反过来,抵押双方当事人协议的抵押物如果过高,则不会为市场所接受,如果过低,则不符合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那么借贷纠纷中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79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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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连带责任担保期限的规定具体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其中明确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主合同诉讼担保合同仲裁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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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主合同诉讼担保合同仲裁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则仲裁委员会没有仲裁管辖之依据。根据前述规定,仲裁协议需以书面形式达成,且仲裁意思表示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因此,担保合同没有仲裁条款且当事人未订立其他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推定主合同的仲裁条款对担保合同有约束力。然而经过征求意见,2006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上述条款未被采纳,未对主合同仲裁条款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主合同诉讼担保合同仲裁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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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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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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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内容: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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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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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抵押物清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如果应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清偿责任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担保人过错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3、债权人而导致反担保无效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第二款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依照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仅以担保合同无效为由主张反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那么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1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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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联名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即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那么联名担保要抵押物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104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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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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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那么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71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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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内容:简单说虚假抵押物担保构成骗贷罪。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期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那么虚假抵押物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45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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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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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与担保的法律规定及特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让与担保的法律规定及特点

    内容:据此催天下小编认为,对此类合同应作以下处理:1、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让与担保合同关于担保的约定应当认定归于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定原则就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由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或者变更。审判实践中,让与担保很容易与法律规定禁止的流质抵押相混淆。那么让与担保的法律规定及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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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担保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内容: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那么担保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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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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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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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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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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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11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0评论
  •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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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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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子复本;(4)经公证机关有效公证、不利方当事人提供不出反证推翻的电子复本;(5)附加了可靠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电子复本;(6)满足法律另行规定或当事人专门约定的其他标准的电子复本。 针对录音证据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更为常见,下面的这两则案例,即是录音副本因经公证机关公证而被法院认定视为原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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