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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

陈宗琼律师2022.02.10656人阅读
导读: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的法律效力的方面的内容以及抵押公证的内容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在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行为并不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它们和担保法实施后的抵押行为一样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我们需要注意区分它们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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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的法律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存在较大的分歧,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种观点,无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无效。其主要理由是:尽管担保法实施前当时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这类抵押合同须登记才生效,但这类抵押合同在履行时间上跨越担保法实施日,在担保法实施后应当补办抵押物登记而未予补办,故应认定这类抵押合同无效。第一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是不妥当的。假设抵押人在担保法实施后又将同一抵押物抵押给了其他债权人(善意第三人),并且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试问,前后两个债权人到底谁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个问题的两难回答,可以成为第一种观点的否定性评价。

二、抵押公证的内容

《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属于向公证机构办理担保登记的“其他财产”,主要包括: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其他除《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

用于物权担保的特定权利,包括承包经营权中的收益权、应收账款或未来可得利益等权利的质押登记。

其它可用于担保的财产或权益。担保登记的申请人为担保权人(债权人)和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权人和担保人申请担保登记应填写担保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担保人为自然人且已婚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外,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主合同、担保合同及有关担保物的其他合同(如产品购销合同、承包合同);担保物所有权证书、凭证或其他证据材料(如发票、买卖合同、发货明细表、产品合格证书等);担保物清单及照片;担保人对担保物权属状况无瑕疵的保证书;担保人已婚且担保物属夫妻共有的,还应提交配偶对担保无异议的同意书;与担保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的法律效力的方面的内容以及抵押公证的内容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在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行为并不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它们和担保法实施后的抵押行为一样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我们需要注意区分它们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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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担保在哪些内容下可以优先受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抵押担保在哪些内容下可以优先受偿

    内容:债权抵押担保在哪些内容下可以优先受偿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那么债权抵押担保在哪些内容下可以优先受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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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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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

    内容: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的法律效力的方面的内容以及抵押公证的内容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在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行为并不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它们和担保法实施后的抵押行为一样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我们需要注意区分它们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关于担保法实施前的抵押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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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不可抵押法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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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法不可抵押法条是什么?

    内容:《担保法》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那么担保法不可抵押法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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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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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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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债务人或者第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那么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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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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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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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实施前抵押公证的法律效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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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担保法实施前抵押公证的法律效力

    内容:假设抵押人在担保法实施后又将同一抵押物抵押给了其他债权人,并且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试问,前后两个债权人到底谁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担保法实施前抵押公证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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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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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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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抵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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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内容:2、可以抵押与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那么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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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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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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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房产抵押合同内容包括:(一)抵押的双方当事人信息;(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内容:③在担保法实施以前,民法通则等法律未将债权与物权作明确区分,抵押合同在民法规范上一般被列入合同之债的类别之中,抵押权也自然而然地被归类到债权的范畴之中。那么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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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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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

    内容:第八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人住所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第九条 专门从事信用担保的企业申请办理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登记。第十三条申请办理最高额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备注栏写明“本抵押为最高额抵押”实行一次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文件后,应当查验抵押合同当事人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动产抵押登记书》填写是否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动产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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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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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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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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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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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在法律未规定违约金和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或者虽规定或约定,但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损害赔偿金为主债权的转化形态,当然应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应该指出,我国未来的立法把违约金视为损害赔偿金的预定,即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本质上为同一之物,那时,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不会既包括违约金,同时也含有损害赔偿金。那么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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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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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那么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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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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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内容: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我国的担保法及物权法均未规定随债权所转让的抵押权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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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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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贷款的相关内容都包括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抵押贷款的相关内容都包括哪些

    内容: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人必须依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明确表示愿以该抵押物为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抵押贷款的相关内容都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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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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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法具体条文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抵押担保法具体条文是什么?

    内容:我国是法治社会,人们办理各项事务的时候都要依法进行,抵押担保法就是指导各方签署抵押贷款合同、解决纠纷的专门性法律。对这个法律做一定的了解有助于各方办理抵押担保过程中减少矛盾和纠纷,那么我国担保法的内容是什么?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那么抵押担保法具体条文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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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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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生效前有关抵押的规定有什么效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担保法生效前有关抵押的规定有什么效力?

    内容:F法院认为,原告C公司与被告A公司是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有一种观点认为,担保法生效前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以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而应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生效要件。而在担保法生效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房屋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明显违反了担保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那么担保法生效前有关抵押的规定有什么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10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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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家首发《北京物业行业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线上+线下参与者满满,大家反馈“讲座内容太有用了”“学到了很多技巧”“确实有很大帮助”!专业团队深耕物业行业7年,独家技术优势帮助物业公司解决各种难题!有任何问题随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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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11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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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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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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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最后应该以哪份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普法讲堂 立遗嘱之后感到后悔了,可以将遗嘱全部撤回,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也可以只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还可以立一份新的遗嘱,使旧的遗嘱自动失效。立有数份遗嘱,均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内容为准。《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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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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