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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姚平律师2022.02.10514人阅读
导读: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人虽可在遗嘱设立后的任一时间、以任一理由变更或撤销遗嘱但撤销或变更遗嘱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效力否则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不生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能力前对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原来的遗嘱仍有效。

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

此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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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变更遗嘱不需要任何条件,立遗嘱人想变更就变更。但是应当满足立遗嘱的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未满十八岁可以签遗嘱协议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未满十八岁可以签遗嘱协议吗

    内容:未满十八岁可以签遗嘱协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满18岁未成年人是属于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未成年人签订的遗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那么未满十八岁可以签遗嘱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57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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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玮。公正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效力的确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即如果遗嘱人先后立有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比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即便公证遗嘱订立时间早于其他形式遗嘱,也会因为其经过公证,而存在优先效力,如果上述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继承人则需要根据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因此,此时,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要通过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来实现。但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删去了上述规定,即: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当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遗嘱人可以通过在后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并不限制在后遗嘱一定是要公证遗嘱的形式。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内容: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那么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33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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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立有效遗嘱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立有效遗嘱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内容: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相关法律法规遗嘱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可以参考一下遗嘱的有效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翁玉素律师
    2021.11.2130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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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撤销变更公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3、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4、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查后,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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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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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刘某死亡的事件发生,遗嘱第一项已经具备生效条件,并据此发生继承。刘某是该项遗嘱的遗嘱人,朱某是该项遗嘱的继承人,朱某作为继承人取得了房屋产权。在继承发生前,并未发生遗嘱第一项被撤销的情形,在刘某死亡后,朱某作为继承人更无权撤销刘某的遗嘱。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且继承也已发生,朱某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该项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遗嘱的第二项“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处房产由儿子继承,另一处房产由女儿继承”,因朱某仍健在,该项遗嘱尚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且遗嘱中的房产在刘某死亡后均已为朱某的个人财产,朱某有权自由处分,包括撤销该财产之上所立遗嘱。因此,遗嘱第三项中的“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实际只针对遗嘱第二项,因此,朱某有权撤销已生效的共同遗嘱的第二项,因第一项内容已经生效而无法撤销。
  •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有哪些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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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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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3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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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

    内容: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1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郭铭芝律师
    2021.11.2137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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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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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1、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合同;4、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遗嘱人变更遗嘱要什么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遗嘱人变更遗嘱要什么条件

    内容:遗嘱人变更遗嘱要什么条件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合法。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遗嘱人如何变更遗嘱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人变更遗嘱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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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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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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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遗嘱来撤销或变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公证遗嘱来撤销或变更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随时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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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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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情况遗嘱可以变更撤销:1.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2.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并且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怎样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样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

    内容: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那么怎样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6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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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内容: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那么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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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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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了遗嘱不尽赡养义务能撤销吗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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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写了遗嘱不尽赡养义务能撤销吗

    内容:伪造的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那么写了遗嘱不尽赡养义务能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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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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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生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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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遗嘱生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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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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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小孩监护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变更小孩监护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变更小孩监护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撤销变更小孩监护人的条件包括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那么变更小孩监护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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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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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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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怎么变更监护权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法典中怎么变更监护权条件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那么民法典中怎么变更监护权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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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05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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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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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了才生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了才生效吗

    内容:遗嘱人在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遗嘱继承当事人的财产。那么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了才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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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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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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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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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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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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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204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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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713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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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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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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