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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2022.02.11973人阅读
导读:

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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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怎么分要根据判决
  •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怎么处理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随意处置的,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虽然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子也登记在其儿子名下,视为夫妻双方对其儿子的赠与,该房产是区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欧先生离婚时不能对其儿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能随意卖掉该房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24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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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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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一般不能进行分割。不涉及子女名下的财产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购房父母出资离婚时分割_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资助的房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购房父母出资离婚时分割_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资助的房产

    内容:(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五)、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四)、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杨一凡律师
    2022.05.25366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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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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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97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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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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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父母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要回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父母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要回吗

    内容:父母离婚时赠与子女的房产能要回吗1、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要求孩子把房子归还自己,第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主观: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不可以撤销,除非双方在转移前撤销,离婚时,如何分割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购买的房产父母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那就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

    崔玉君律师
    2023.12.144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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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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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没有份分割父母离婚的房产。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于是,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决定以李女士的名义购房,但所有的购房支出均由李女士父母承担。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出现危机,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该套商品房的产权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前,李女士父母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与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李女士父母。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女士倒向父母一方,承认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购房者。从表面上看,该套商品房是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张先生可分得该房屋的一半产权。那么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1649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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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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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夫妻离婚婚前房产女方有份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果夫妻离婚婚前房产女方有份吗

    内容: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四、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六、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于海明律师
    2022.06.0136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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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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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名下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在子女名下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子女名下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在子女名下

    内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将产权人登记为子女,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房产已经实际购买下来,并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

    冯清琴律师
    2024.01.1574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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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016年8月,陈某想与赵某离婚,赵某同意离婚,但提出要分割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故该房屋只能认定为陈某某的个人财产。本案中父母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这涉及到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的效力问题,在此情况下,若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利于维护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违反“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不能达到立法目的。综上,产权登记为子女的房屋在离婚时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子女名下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681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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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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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内容: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协商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婚后各自出售婚前房产的行为只是通过交易的行为改变了双方个人财产价值的表现形式即由房产这一财产的价值表现形式直接体现为现金的表现形式。

    赵金保律师
    2022.01.1321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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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时写上双方的名字即可。
  • 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离婚怎分割?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离婚怎分割?

    内容: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这套房子是我们夫妻五年前购买的,产证登记在我们儿子小明名下。小明现在11岁,愿意随其母亲生活。对外而言,产证登记在小明名下,就是小明的个人房产;对内而言,虽然产证登记在小明名下,因为小明是未成年人,父母将房产登记在他的名下,不见得其真实意思就是要将房产赠送给小明,从这是你们家唯一的一套房产,你们夫妻也居住在此房内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如仅登记为子女的,仍被认为是夫妻以及子女的共有财产,而非子女一人独有的财产。那么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离婚怎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37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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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婚后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的婚姻法和财产制度,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虽然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出资后指定房产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将其排除在外,2、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于房产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姚平律师
    2023.10.20101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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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

    内容: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不可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131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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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可以把房产转到未成年子女名下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可以把房产转到未成年子女名下吗

    内容: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关于离婚可以把房产转到未成年子女名下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30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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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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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内容: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1.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 过错赔偿原则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1.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案例: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张先生名下,结论: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离婚时,双方就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离婚时,双方就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离婚时,双方就该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

    崔玉君律师
    2023.09.0589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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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内容: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65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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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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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元甲婚姻家事 506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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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81评论
  •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黄东洁 756评论
  •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姚平 175评论
  •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女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赠与女方,那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就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男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子,即便是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这夫妻俩婚后要闹离婚,这套房产也不一定会五五分割。 一般法官会根据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以及各自对家庭的贡献,来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你清楚了吗?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关注我,帮您解决。

    姚平 523评论
  •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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