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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楠楠律师2022.02.11349人阅读
导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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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人寿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无特殊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90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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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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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这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定了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59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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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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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29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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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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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将保单退保,以退保后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但损失较大,一般不作建议。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52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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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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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34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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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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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建设工程诉讼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也应支付工程款;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会议纪要、双方来往的涉及到工程量的函件、邮件等书面文件举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那么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2032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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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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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内容:安徽省妇联维权中心回答,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首先是要分清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会构成对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侵害。其次是要划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必须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区别。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有利于子女的成长。那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111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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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33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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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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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产的产生时间不是判断财产归属的唯一依据。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即使产生于登记后,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约定的共同财产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否则无效;3、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1)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于海明律师
    2022.01.1426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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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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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如下的法定范围:1、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2、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只要能证明这是他的真实意愿遗嘱的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8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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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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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内容: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48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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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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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内容: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67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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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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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注意事项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35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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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孙某的现住房是其在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其主张购买该房屋已经告知李某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故本案中李某以孙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那么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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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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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1、签定包车合同应当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权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3、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内容: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一次性费用,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赠与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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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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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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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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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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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130评论
  •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财产,在离婚之前就要调查清楚对方名下的财产有哪些财产以及对方是否转移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再次,如果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重婚等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续过程中,照顾老人、孩子比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张芸 739评论
  • 🚩军人的退伍安置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夫妻结婚10年,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万÷(70-20)×10年=6万元。

    姚平 658评论
  •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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