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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

郭铭芝律师2022.02.11826人阅读
导读:

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

我国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但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

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衡量

“虚拟财产”早已不仅仅在网络中存在的,它已和现实中的货币产生了联系。那“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衡量?“虚拟财产”的价格产生方式实际上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运营商官方价格。很多运营商为了提高利润而推出出售虚拟道具和财物的活动。这些“虚拟财产”的价格多为数元到数百元不等。

但是运营商制定“虚拟财产”的价格是完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的,其高低完全取决于特定游戏的运营和利润状况,以及运营商的营销发展策略。因此运营商确定的价格并不能作为“虚拟财产”价值确定的标准。另一类是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包括“虚拟财产”和游戏账号的离线交易。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具有无序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并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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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房钱是属于个人财产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私房钱是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一方以其婚后的工资作为私房钱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是以婚前个人财产作为私房钱的,能不能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邢颖律师
    2022.03.2239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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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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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约定,保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离婚时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离婚时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职业需而购置的手提电脑、交通工具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认定是否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确定那些物品是归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应视其财产价值和使用方的受益情况,不能只看该物品归谁使用而定。那么夫妻离婚时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42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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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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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婚前财产买房,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用婚前财产买房,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内容:律师回复:1,关键是要看证据,由于双方都承认婚后的新房是将王*丫的婚前房卖了以后买的,即其价值的取得始于婚前,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财产中的增值部分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果婚后未付出任何劳动所得的孳息,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婚后付出劳动而得到的孳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本案而言,婚前房产经过几年增值30万,完全是市场趋势使然,并无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导致其增值的因素存在,因此应属个人财产。针对本案,如果该婚前房产及其在婚后转化的婚后新房从性质上属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其卖出婚前个人房产时的增值部分亦应属个人财产。那么用婚前财产买房,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30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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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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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 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怎么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怎么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

    内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管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来的一方个人所有。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者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一方个人财产,是指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而归属于特定行为人本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那么怎么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99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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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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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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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都有哪些

    内容: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婚前个人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权的行使。那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63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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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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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婚后股息由于属于投资,该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 民法典结婚后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结婚后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迁房拆迁补偿所得,是以对该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所以应该也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民法典结婚后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45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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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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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虚拟财产是否属个人财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律上虚拟财产是否属个人财产

    内容:法律上虚拟财产是否属个人财产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肯定的回答。对虚拟财产作为个人的财产进行保护已成为众多玩家的共同期待,也逐渐成为发展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虚拟财产。一个主要的原因便是对“虚拟财产”的定性不够明确,虚拟财产的价值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对于这些“虚拟财产”有无价值,一直众说纷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自身努力所取得,而经营商只是存储这些数据,所以这些“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属于玩家的。那么法律上虚拟财产是否属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12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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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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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婚前明确了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婚后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民法典中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中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内容: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27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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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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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土地补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 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内容: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父母赠予房屋给子女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99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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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内容:是指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三)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二)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彩礼的归属,且彩礼赠与的对象是女方而不是女方父母,则确定彩礼到底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赠与彩礼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是男方婚后才给付的彩礼,那这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姚平律师
    2023.04.204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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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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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分割的彩票离后中奖属于个人财产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分割的彩票离后中奖属于个人财产吗

    内容:离婚分割的彩票离后中奖属于个人财产吗离婚后购买的彩票中彩的,中奖所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彩票是离婚后以个人的财产购买的,并不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离婚分割的彩票离后中奖属于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100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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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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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前买的,属于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话属于个人财产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

    内容: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价值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82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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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您的爱人签夫妻财产协议书,写明是您个人财产,或者新办一张银行卡,将卖房子的钱全部存进这个卡里,然后学区房金额不够向父母借钱,写明借款原因及用途,表明该笔钱用于购买学区房且属于你,拿银行卡里的钱去买房,不要有其他流水混入该银行卡
  • 继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继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通过制定遗嘱、确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以及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的建议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发生,四、如何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防:制定遗嘱并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和分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特殊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婚姻期间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中没有指定继承人,则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翁玉素律师
    2023.10.2752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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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内容: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判断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有一个方法,只要是婚前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双方有特别约定的财产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如何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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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0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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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率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67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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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10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18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163评论
  • 同居期间的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黄东洁 895评论
  •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
    宋官骐|元甲律所 485评论
  •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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