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

王熙律师2022.02.11110人阅读
导读:

某男于2003年5月起诉,要求离婚。某女答辩称同意离婚,并称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除原告某男所称的彩电、洗衣机、家柜等物外,还包括该幢三层半楼房,应平均分割。诉讼中,某男提出其父母支付该房建房款并提供其父签名的购买建材等的56张单据,认为该幢房屋是某男的父亲的,不是某男某女的共有财产。现在的问题是2000年某男的父母出资将房屋扩建成三层半房屋的扩建部分归谁所有。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某男于2003年5月起诉,要求离婚。某女答辩称同意离婚,并称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除原告某男所称的彩电、洗衣机、家柜等物外,还包括该幢三层半楼房,应平均分割。诉讼中,某男提出其父母支付该房建房款并提供其父签名的购买建材等的56张单据,认为该幢房屋是某男的父亲的,不是某男某女的共有财产。现在的问题是2000年某男的父母出资将房屋扩建成三层半房屋的扩建部分归谁所有。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父母出资的未登记的离婚房屋应判归谁所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案例某男与某女于1997年1月登记结婚,某女婚后搬到某男家与其父母、姐姐共同生活,由于家庭关系双方处理不好,导致争吵打架。2001年9月起双方便互不往来,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某男于婚前1994年3月购买某房地产公司的78平方米的一层房屋一套,且办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是某男,但未办理房产证。2000年某男的父母出资将房屋扩建成三层半房屋,但该房亦未办房产证。某男于2003年5月起诉,要求离婚。某女答辩称同意离婚,并称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除原告某男所称的彩电、洗衣机、家柜等物外,还包括该幢三层半楼房,应平均分割。诉讼中,某男提出其父母支付该房建房款并提供其父签名的购买建材等的56张单据,认为该幢房屋是某男的父亲的,不是某男某女的共有财产。法院依职权调取了1994年3月某男购买该房(原购买时是从房地产公司购买的一层住房)的署名为某男的收据存根一份。二、处理意见对该幢三层半的房屋的权属应如何处理,有一种意见认为,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讼争的房屋是某男婚前购买的,于2000年由其父母出资扩建,有某男父母提供的购买建材等建房的56张发票为据,某女未能举出确凿证据证实某女某男夫妻两人有出资,因而主张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不能成立,该房不属夫妻共有财产。笔者认为,上述处理意见是错误的。正确的处理意见如下:本案的诉讼发生时间是在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修正后的《婚姻法》)修正之后,因而适用该法及与该法不相悖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通知》)。某男于1994年3月以其名义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层房屋一幢,该房未办房产证,但办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是某男。根据建设部1990年12月31日颁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及建设部1997年10月27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致的原则”的规定,该初始的一层房屋虽未办理房产证,但如果办理,房产证的权利主体只能与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主体一致。本案土地使用权证已办,权利人是某男,因此,从期待权看,房产证如办理,权利人只能是某男,且本案有某男于1994年3月购买该一层房屋时有以自己名义填写的收据存根一份为证(不问实际出资如何)。因而,根椐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婚前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及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1994年3月婚前购买的一层房屋的产权人应为某男,从登记的期待权看,能够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成为产权人的也只能是某男。现在的问题是2000年某男的父母出资将房屋扩建成三层半房屋的扩建部分归谁所有。正确的处理意见如下:根椐仍部分有效(笔者这样认为)的1993年11月3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本案的情形属扩建,依照此条的规定,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直接判定。本文所列的第一种意见不这么判定的依据是房屋的扩建的出资者是某男的父母,且有56张票据为证。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父母出资建房的行为所蕴含的意思值得深究,是赠与、规避法律还是重大误解,值得探讨(这本文后部将论述)。笔者认为,本案中某男父母出资建房的行为所蕴含的意思是赠与,根椐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即双方法律行为,这本文后部将论述),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本案中某男父母与某男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合同可视为是以口头或积极行为的形式进行的,且某男父母不明确表示扩建赠与的房屋归夫或妻一方谁所有,所以只能认定为赠与夫妻双方,扩建的部分归某男某女夫妻共同所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为了离婚多争财产,男方与其父母联合,恶意串通起诉女方,称购买房屋款项为借贷行为,经过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举证质证,为女方全力争取,法院驳回了对方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后续的离婚纠纷再次委托元甲,最终和解离婚,获得200万房屋折价款、京牌车辆以及相关存款。因为相信元甲的专业与口碑,两个案件均获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用我千方百计,解您千愁万绪!
    元甲婚姻家事 140评论
  • 成功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帮助当事人拿到北京房屋折价款。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处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烦恼!愿往事随风远去,开启新的生活!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950评论
  • 父母离婚,压岁钱怎么办?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无权随意处分未成年孩子的财产。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126评论
  • 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对来说更需要多理解与包容对方,一旦产生矛盾,不要一时冲动,多理性分析与思考。如果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
    林艳英 94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北京法律咨询 251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177评论
  • 🚩婚后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对房屋的归属及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就应当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重大,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还是要事先约定清楚,以防发生纠纷。因此,如果有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款的,我们建议做到如下两点: 1.签署书面协议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是因为碍于情面,怕伤感情。但事实上,如果不说清楚,可能更容易伤感情。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几家凑钱购买房屋,最好事先写清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情况; (2)每家出资的数额; (3)每家出资算是赠与,还是算借款; (4)房屋的归属。 2.保存好相关证据 购买房屋时的出资款,如汇款凭证、刷卡证据等最好保存好,在将来产生纠纷时使用。
    姚平 250评论
  • 陈明月律师

    陈明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47人 好评: 42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周春花律师

    周春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201人 好评: 729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5.0分 服务: 1174人 好评: 330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1400人 好评: 357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段建国律师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89人 好评: 188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王熙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