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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购房合同有哪些类型,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赵金保律师2022.02.221119人阅读
导读:

合同条款要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简化可以简单约定房屋坐落房号、价格、交付时间和签订商品房合同期限、违约条款等但不得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经过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后具有物权登记的效力。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一、购房合同的类型

1、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是为了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定金合同条款一般比较简单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格的20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的房号、交付时间、交付条件等。如果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已收取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要求双倍退还定金。定金合同的一般用于房屋买卖的最初阶段合同名称应明确为定金合同。

2、订金合同

订金合同内容与定金合同基本一致但不同的是购房者对购买房屋反悔时可以要求退还订金开发商违约的话是赔偿损失而非双倍返还。

3、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而实施的契约行为。合同条款要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简化可以简单约定房屋坐落房号、价格、交付时间和签订商品房合同期限、违约条款等但不得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预约合同无论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都是能够成立有效的可以普遍适用在房屋买卖的各环节。

4、商品房买卖合同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房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既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经过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后具有物权登记的效力。

二、购房合同常见纠纷

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已经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因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并不实际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形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明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却哄篇买受人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明明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却大张旗鼓地进行工程建设明明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却通过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定购协议的形式为买受人设立种种陷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u000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以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权属证书缺失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适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并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开发商违反上述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及时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属证书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买受人要求开发商按照解释规定或合同约定为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支付违约金。

4、质量瑕疵

质量瑕疵主要是指面积缩水、质量标准与宣传不一致甚至不符合正常使用或个别地方影响正常使用等。房屋缩水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对于存在质量瑕疵的预售房屋司法解释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另外开发商售房过程中所作的承诺与实际不一致的法律应规定开发商承担支付房款20以上违约金因为在购房过程中购房方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合同中一般对此违约没有约定同时有时该类违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致使该类违约出现后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5、宣传广告失真

一些房地产商在预售宣传时一般都散发精致的售楼书许诺所预售房屋有优美的环境高尚的品位完美的配套设施周全的物业管理。消费者在接收预购的房屋后才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大有出入一些配套设施迟迟难以落实甚至有些就是虚假广告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蒙骗消费者物业管理更是质价不符。消费者为此与房地产商讨说法时房地产商往往寻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三、签合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要审验七证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看商品房七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要认真审查商品房认购书以防陷阱

买房现签定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如果购房人未在限定的时间内签约定金将被扣除这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购房人签定认购书的目的是锁定物业与价格但个别开发商却利用你心急的心情将不合法的物业锁定给你。

①谨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宣传

②交钱之前请三思还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这个时候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无权要求或起诉支付钱款。

③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虽然很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诱饵写进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5、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认购书时楼盘一些细节尚未明确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自己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出。

3、要谨慎签合同签前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弄清其含义

在一些购房纠纷中明明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但就因为草率签定合同及附件真出问题时消委会没办法处理律师帮不上忙也不可能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因为买卖合同遵循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你签字了就已经表示你接受当中所有条款。说什么没看过、读不懂、不公平全都没有用。

以上就是关于购房合同的类型、合同常见的一些纠纷及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不少购房者在买房时对相关的知识缺少了解从而让开发商钻了空子造成自己维权难维权无证可依的地步让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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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我们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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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我们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综上所述: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因为一旦出现延期交房,那就可能无限延期,甚至最终成为烂尾房,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明确交房标准,并且约定延期交房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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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陷阱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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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陷阱

    内容:合同主体不明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导致一些问题无法顺利解决。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时间、地点、材料等写具体、写清楚不要使用模糊的字眼并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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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

    内容:与以往的房屋买卖合同相比,《示范文本》增加了不少内容,其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所需获得的一系列证件,详细列入了合同之中。现在的做法则在无形之间,就使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了解到所购买的项目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续,为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起到一定作用。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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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那么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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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合同时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1、明确合同条款,公平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购房合同有哪些类型,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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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购房合同有哪些类型,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合同条款要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简化可以简单约定房屋坐落房号、价格、交付时间和签订商品房合同期限、违约条款等但不得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经过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后具有物权登记的效力。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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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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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当然可以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把居间活动划分成公民之间的民间居间和法人的居间这是完全符合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制度的规定的是切实可行的。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所述1、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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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几点下问题:1、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权属等基本情况必要了解;2、准确了解售房一方的基本信息和资信情况;3、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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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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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主要有:1、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合同;2、依法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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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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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方签订门面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注意门面转让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门面转让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门面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门面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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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内容: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其中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这里特别强调的是预售许可证。较好的办法是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购房者应谨防某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来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开发商自身的责任。那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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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购房合同应当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签订购房合同必看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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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签订购房合同必看的注意事项

    内容:或者当你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书,那成交后又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签约前应了解的一些事项!那么签订购房合同必看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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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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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page]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那么订立购房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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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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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购房合同是否办理了相应的登记等手续;2、合同的主体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5、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签订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签订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签订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签约前首先注意要签约的合同是否存在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首先需认真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对于代订合同的经办人应要求其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查其是否处于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和期限内。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度约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2210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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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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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王熙律师
    2022.02.2212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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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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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内容:就算对方给你看了预售许可证,也要去主管部门调查真假,确实无误再签订合同才能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土地性质是否是住宅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尽管法律规定了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误差值不超过3%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付房款;超过了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不退房的,多了的面积的房款由房地产商承担,小了的话则要双倍退还购房者。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面积的问题,写清楚约定面积是多大以及面积误差超过多少不付款。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452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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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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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那么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537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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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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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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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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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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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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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20评论
  • 讨要工程款最快的办法。 首先,您需要检查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则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时间和金额,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催款通知。在通知中说明合同条款、工程已完成情况、对方未支付的款项数额等,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如果对方同意支付,则应要求其写下承诺并签署确认。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有支付工程款的的责任和义务。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除了诉讼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措施前,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程序,以避免因不恰当的行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是根据合同条款、协商、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以尽快收回工程款。
    张嘉娱 852评论
  • 梁女士被某公司欺骗,按照某公司指示向第三人通过贷款方式购房,张先生按照某公司指示向梁女士支付购房首付款78万元,梁女士收到首付款后,某公司让梁女士与张先生签订78万元借款合同,现张先生拿着78万元的借款合同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梁女士偿还78万元的借款。 梁女士选择天用律师维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天用律师用专业维护梁女士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保护梁女士得最强武器。

    大律云律师团 284评论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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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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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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