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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婚姻有过错方对另一方补偿

姚平律师2023.10.13217人阅读
导读:

婚姻有过错方对另一方补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虐待或遗弃配偶和/或子女等,他或她可能需要向受害方提供某种形式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请求婚姻过错赔偿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先生的行为构成了婚姻过错,给李女士造成了精神损害,判决张先生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失费 3 万元,结语:婚姻过错赔偿是离婚诉讼中常见的问题。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有错,另一方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婚姻中一方有错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加以说明。

婚姻过错赔偿的法律依据

婚姻过错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该条规定,婚姻中一方有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婚姻过错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婚姻过错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根据该条规定,婚姻过错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的标准根据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

婚姻过错赔偿的证据收集

婚姻过错赔偿的证据收集是离婚赔偿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请求婚姻过错赔偿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以及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因此,在证据收集方面,可以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及自己受到损害的证据,如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

婚姻有过错方对另一方补偿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虐待或遗弃配偶和/或子女等,他或她可能需要向受害方提供某种形式的补偿。这种补偿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赡养费、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补偿形式:

1、财产分割:在离婚时,通常会涉及财产的分割。过错方可能会被要求分配更多的财产给受害方。

2、赡养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他或她可能被要求支付更高的赡养费给受害方。

3、子女抚养费:如果过错方的行为对子女造成了伤害,他或她可能被要求支付更高的子女抚养费。

4、精神损害赔偿: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受害方可以因为精神损害而寻求赔偿。

然而,具体的补偿形式和数额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在一些司法管辖区,过错行为可能不会影响离婚的财产分割或赡养费的决定,因为这些地区采用的是无过错离婚制度。

案例:

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李女士称张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对婚姻不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5 万元。张先生则称自己只是一时糊涂,并没有真正出轨,不同意赔偿。为了证明张先生的过错,李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张先生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短信、照片等证据。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先生的行为构成了婚姻过错,给李女士造成了精神损害,判决张先生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失费 3 万元。

结语:

婚姻过错赔偿是离婚诉讼中常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中一方有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和自己受到损害。因此,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有错,另一方需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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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履行忠实义务,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如果婚内一方出轨,只有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的情况下,才可向无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婚姻过错的是以下四种情况:一、重婚的;二、婚内与异性同居的;三、有家庭暴力的;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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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性婚姻离婚赔偿多少

    内容:无性婚姻离婚赔偿多少无性婚姻要求赔偿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具体赔偿因人而异。如果夫妻间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性生活的,而婚姻中如果夫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那可能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被拒绝的一方会感到沮丧、抑郁、降低自尊,严重的会成为离婚的一个原因。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但是要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在治疗无效的情形下另一方应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那么无性婚姻离婚赔偿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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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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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儿子非亲生离婚可以得到精神损失赔偿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因此,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儿子非亲生离婚能得到精神损失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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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一般不可以以另一方婚外生子导致离婚为由要求赔偿的。只能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发生时,导致离婚的,且另一方无过错的,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过错方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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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过错方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

    内容: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的。《婚姻法》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那么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过错方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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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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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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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婚姻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吗

    内容:婚姻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吗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但不可能净身出户。什么是凈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那么婚姻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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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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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

    内容: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那么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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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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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过错方一般会由法院综合地区经济水平,家庭资金的多少,过错程度,所造成的后果情况,来综合判定赔偿数额,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且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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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时女方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内容:04、《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补偿或赔偿的费用,大家一致反应较低,希望有关单位与专家修订该法的时候,考虑适当提高相关费用,这从一定程度来说也有利于促进婚姻的稳定,03、民法典1091条是赔偿权的说法,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按照离婚双方家庭的具体情况,过错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综合的考核,最终由法官进行决定,这时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法定意义上,都是不需要给对方进行补偿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饭了上诉四条中的一跳,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冯清琴律师
    2023.07.1250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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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雨一般不可以作为不可抗力的情形,疫情可以,对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你们的合同来看确定是否违约,建议你们多协商,尽快完成工程,给付工程款,对方要是要求经济赔偿你就要求他承担迟延交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所以,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迟延履行,一般不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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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内容: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赔偿的诉讼;3、无过错方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另行起诉。最后: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既包扣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扣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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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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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为什么要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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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婚姻法为什么要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内容:《民法典》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由在于:1、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当一方从根本上破坏了婚姻的稳定使婚姻走向破裂时,法律应支持其离婚,也应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非过错方得到必要的补偿和救济,从而维护婚姻制度的正义和公平。那么婚姻法为什么要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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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解释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并不涉及死者本身,更多的是给死者亲属的赔偿和抚慰等,因此并不能被称之为死者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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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内容: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关于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补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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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

    内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法已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特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特定为配偶双方,而民法上规定的一般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间并没有该种特定的身份关系。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执行父母的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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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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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一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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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离婚时一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内容:离婚时一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吗如在偶然情况下丈夫发现含辛茹苦养育了十几年的子女却系妻子与他人所生;一方与第三者长期保持性关系但未形成同居的或经常嫖娼的;一方经常对外捏造事实诋毁对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情形都足以使夫妻感情破裂并导致离婚,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即使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打击,也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这对无过错的一方极不公平。我国《婚姻法》在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情形、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举证责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尽完美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建议予以修改。那么离婚时一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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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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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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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外情能够得到赔偿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婚外情能够得到赔偿吗

    内容:婚外情能够得到赔偿吗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假如配偶婚外情的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婚外情离婚的受害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实践中,损害赔偿是与离婚诉讼一同提起的,而能否获得赔偿则需要两方面的考量,第一是能否达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标准,第二是能否判决离婚。那么婚外情能够得到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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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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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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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婚外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一方婚外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

    内容:一方婚外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在法律上都构成过错,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要获得损害赔偿,依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必需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过错方与婚外异性已构成“同居”。如果某人与婚外某异性在固定的场所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还有证据表明双方在同居的两年前就建立了不正当的关系,并有姘居行为。那么一方婚外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81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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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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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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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68评论
  • 想知道您能否可以拿到离婚的赔偿,请认真看完我的视频,多学法律不吃亏,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林艳英 523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81评论
  •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332评论
  •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财产,在离婚之前就要调查清楚对方名下的财产有哪些财产以及对方是否转移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再次,如果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重婚等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续过程中,照顾老人、孩子比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张芸 130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姚平 503评论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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