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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如何赔偿?

陈明月律师2021.11.02315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如何赔偿?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马晓萍律师: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影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马晓萍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与转包存在什牛雨师律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否预先放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否以工程竣工为行使条件?对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建设工程质量的缺陷,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哪些?

业主应认真仔细分析各工程的特点,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承包范围划分清楚,表述充分。最后还应让法律部门介入,强化招标文件发出前、合同生效前的审查,并针对日后可能出现的缺陷和疏漏制定相应对策。

法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哪些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徐茂辉律师回答: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徐茂辉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徐茂辉律师补充: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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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期间造成财产损失该如何赔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期间造成财产损失该如何赔偿

    内容: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作为借出贷币的债权人或银行,可以利用保证、抵押权、质权等手段救济债权损失。那么担保期间造成财产损失该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29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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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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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支付工程价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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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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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内容:因而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目前世界各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仅对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保险,对财产损失则不予赔偿,如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另一类是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给予保障的保险,如美国、英国、德国等。从我国的强制保险的立法来看,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均予保障。那么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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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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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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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的回避申请。对当事人认为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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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材料是否能抵扣付款,需要跟材料商协商2、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还款方式,可分期3、起诉甲方支付工程款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工程合同约定,是否到了交付工程款的时间4、可诉讼可协商调解5、会根据你的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还款方式和时间6、如果房屋被扣押封存,你结清材料款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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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如何赔偿?

    内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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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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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

    内容: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建筑业务活动而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具备这种资格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上述内容。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程序。《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如何审查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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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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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以下情况属发包人违约:(一)未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三)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四)造成暂停施工的;(五)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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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内容: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勘察合同类纠纷 对于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主流观点还是认为其适用一般合同的管辖原则,双方当事人可自行约定由原告住址、被告住址、合同某方当事人住址、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中的任意一处的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所约定的地点跟纠纷当事人或者纠纷标的物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即可。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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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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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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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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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对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

    内容:对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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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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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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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罪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购物的行为。抢夺罪的行为人是直接对物使用暴力,使被害人来不及抗拒,而非对人使用暴力便其不能抗拒或受到胁迫不敢抗拒。另外,抢夺罪有数额的要求,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廖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乱抢夺邝某财物,价值6000元,数额巨大,符合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构成抢夺罪。对于邝某丈夫曾某死亡的结果,廖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没有实施造成其死亡的行为,曾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故廖某不须对曾某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内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因而工程竣工后如何清收工程款,已经成为施工企业最头痛的难题。其实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法院不能对其强制执行。这时,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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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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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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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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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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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发包人?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发包人?

    内容: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发包人?

    赵金保律师
    2021.11.0175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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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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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284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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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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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内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20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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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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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什么?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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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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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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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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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如何赔偿?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如何赔偿?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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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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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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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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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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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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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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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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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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