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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如何规定(2018)的

刘晓红律师2021.11.15518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如何规定(2018)的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如何规定的?

我的同龄好友杨某系下岗工人,长期靠做小本买卖维持生计,一个月前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今已羁押40多天了。不知什么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也不予释放。请问,刑事拘留有无羁押时间限制,当地公安机关的这种作法合法吗?

答: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你的好友杨某已被刑事拘留40多天,这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且当地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其做法是违法的。杨某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解除对杨某的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拒绝解除拘留、释放杨某,杨某的近亲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当地公安机关纠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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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当时有签订什么协议吗,有具体约定按70%承担的日期吗,如果没有按照新规来执行。
  •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

    内容: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有时限规定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六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那么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否有时限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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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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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

    内容:刑事拘留又称先行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等待检察院批准期间,被拘留人继续羁押。根据以上规定,刑事拘留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等待批捕时间不得超过7日。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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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得看您2018年拿房子时候的合同约定,如果说是按照这个协议执行几年的话,就按照合同来定,一般都是根据新政策执行。
  • 各类交通事故事件处理时限规定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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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各类交通事故事件处理时限规定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那么各类交通事故事件处理时限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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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中羁押的期限规定是:一般羁押时间是在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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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内容: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王XX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王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4月19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逮捕措施进行必要性审查。基于以上理由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纠正对王XX的错误羁押建议侦查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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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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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中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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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交通事故处理中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时限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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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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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的申报时限规定是什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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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工伤伤残鉴定的申报时限规定是什么

    内容:工伤伤残鉴定的申报时限规定是什么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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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刑事拘留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2018)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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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关于刑事拘留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2018)

    内容:关于刑事拘留的对象和条件的规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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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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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那么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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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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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怎么规定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怎么规定的

    内容:在中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避免认定结果长时间悬而未决,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的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便有力地申诉和辩护。

    邢颖律师
    2023.10.1885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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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通常也是属于羁押的。拘留与逮捕后,都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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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的规定是什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上,《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撤销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此做出了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依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请时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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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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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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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民法典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时,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参与财产转让的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而共同起诉,但是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范围应为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就消灭,债权人无法再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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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37天后还不放人怎么办,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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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刑事拘留37天后还不放人怎么办,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

    内容:刑事拘留是一项严厉的强制措施,但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审查批准。如果被拘留的人在拘留期满后仍未被释放,该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一些建议,帮助被拘留人采取合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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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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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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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如何规定(2018)的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如何规定(201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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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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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鉴定有关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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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事故鉴定有关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那么事故鉴定有关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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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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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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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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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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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人因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后导致当事人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天用律师进行专业辩护,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减轻了罪行。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冲动行事,如有需要及时咨询律师,才能及时止损!

    邢颖 131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31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41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15评论
  • 每年收费2万与张三“假结婚”,帮忙落户北京!后突发意外去死,可获得120万赔偿,张三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现要求分割赔偿款及继承遗产,法院未认可孩子是继承人。 法律没有假结婚一说,领了结婚证就是真夫妻,有权利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为了减损,我们查到对方张三名下有购房并有按揭款,银行是邮政储蓄,法官给开了调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元甲婚姻家事 508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491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2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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