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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陈明月律师2021.11.24115人阅读
导读: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在自然人不动产抵押权人的法律规定一书中表明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我国现行法上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未作特别规定,在解释上,应当认为只要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者,都可以充任不动产抵押权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均无不可。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一、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未作特别规定,只要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者,都可以充任不动产抵押权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其他组织)均无不可。

二、不动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吗?

在自然人不动产抵押权人的法律规定一书中表明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我国现行法上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未作特别规定,在解释上,应当认为只要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者,都可以充任不动产抵押权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其他组织)均无不可。

一、《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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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

    内容: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那么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53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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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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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不动产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在自然人不动产抵押权人的法律规定一书中表明不动产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不动产抵押权的人。我国现行法上对不动产抵押权人的资格并未作特别规定,在解释上,应当认为只要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者,都可以充任不动产抵押权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均无不可。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段建国律师
    2021.11.241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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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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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对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合情合理的。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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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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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律对抵押权人利益消极权能的保护,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担保法》第51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另外,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物转让款来代替抵押物。那么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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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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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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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标的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即抵押是不转移所有权为前提,抵押权人在抵押标的上设置抵押权作为限制性物权。这一行为中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这种原始的所有人抵押,在德国法上称为“所有人土地债务”。需要明确的是,原始抵押银行也是抵押银行的一种,与抵押银行的区别在于原始抵押银行可以是因为资金的断裂导致无法还款而将财产没收并变卖的情况,在法律规定是,原始抵押也是合法的抵押银行的行式,所以在遇到原始抵押银行的资产时,一般比正常的要便宜,可以购买。那么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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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3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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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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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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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内容:但如属于担保法施行前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或者是当地政府部门没有设立抵押登记部门、没有抵押登记业务无法办理登记的,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抵押人已经将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抵押合同自权利证书交付时起生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通过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抵押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就是抵押当事人通过合同表达的意欲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的意思。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71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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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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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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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

    内容:担保证券是以某种方式作为担保,保证本息偿付的证券。担保证券主要是指公司发行的担保债券。发行担保证券,可以提高筹资人的信誉,扩大证券销路,并减轻筹资人的利息负担。广义上讲,抵押证券也属担保证券。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会有各类的投资方式和途径,其中就包括了不动产担保证券形式,一般情况下由担保机构对担保物进行评定价格,如果在债权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时,担保方也是可以将担保品进行处理或者拍卖,这样也是可以偿还债务。那么商业不动产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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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79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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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但未做登记合同是有法律效益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但未做登记合同是有法律效益

    内容:对于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要生效的话,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产生抵押权。(抵押权人处开,若在市区房管局办理则开两份,办理抵押登记时用一份,拿取他项权证时用一份;若在双流县办理则只需开一份,抵押登记时用。那么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但未做登记合同是有法律效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93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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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作出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什么时候作出

    内容: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许瑞林律师
    2022.04.12802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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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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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如果房子是其中一方人单独所有,则担保行为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是共有房产,未经另一半的同意抵押担保行为就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此一来,其实配偶完全能够向人民法院主张抵押担保行为无效,但这种无效的担保行为并不会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夫妻一方不动产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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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8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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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内容: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不过,担保合同毕竟是重要的凭证,所以,在达成最终的担保意向之前,其实还是有必要对不动产各方面的信息详细了解一下的,担保合同的内容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拟定的。那么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053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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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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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产权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内容:房屋抵押登记可以保护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预抵押登记制度跟抵押登记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预抵押登记制度是买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以及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在不动产登记处办理预抵押登记,防止第三人对自己的房屋行使权利。当事人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最后银行发放贷款。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婚姻状况,如果是已婚的,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主要有购房合同,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开发商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房人方面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那么产权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107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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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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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是什么意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对其抵押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处置,以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借款人将其所持有的房产、汽车等不动产或动产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贷款,通过抵押不动产、动产等形式,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为借款人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和个人实现更大的发展和扩张,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则借款人所抵押的不动产或动产将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强行变卖,以偿还债务,抵押权是指当事人在借贷、担保等合同中,出借一方为保障自己的债权,担保一定的财产权利由债务人向其抵押或者设立抵押权,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什么意思质权(Mortgage)指的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抵押品,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翁玉素律师
    2023.06.1952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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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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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

    内容: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那么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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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3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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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不动产涉及抵押是否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不动产涉及抵押是否有效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不动产涉及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不动产涉及抵押的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但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不动产涉及抵押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146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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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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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856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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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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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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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遗嘱,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第一,遗嘱的效力,是指设立遗嘱后,遗嘱实际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二,一份遗嘱要生效,必须满足 4 个要件,分别是: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遗嘱出于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以及遗嘱符合形式要件。 🍀第三,一个人立有数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无效的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宋官骐|元甲律所 102评论
  •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大律云律师团 542评论
  •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全部无效的,自始不发生效力,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新的遗嘱,那么遗产将被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嘱部分无效的,其他内容仍然有效,继续实行,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既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也可以由被继承人另立遗嘱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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