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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怎样

郭铭芝律师2021.12.16291人阅读
导读: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怎样理解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怎样理解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三)继承、接受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关于特有财产的分类,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

怎样理解特有财产制:

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同时并存的,没有共同财产制,也就无所谓特有财产制,特有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和补充。

特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夫妻可以约定将各自的特有财产交由一方管理;夫妻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有财产委托对方代为管理,对方代为管理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代理的一般规定。对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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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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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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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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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首付款在婚前,银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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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购房首付款在婚前,银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内容:购房首付款在婚前银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韦先生与黄女士于2005年10月8日登记结婚。该房合同价为138万元,由韦先生以一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36万元首付款,其余房款由韦先生向银行按揭贷款三十年,每月还贷7000元左右。韦先生认为该房为其个人财产,理由是该房系其与黄女士结婚之前所购,且首付款都是其个人婚前财产;黄女士认为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产权证是房屋产权取得的法定凭证,该房产证取得在婚后,自然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购房首付款在婚前,银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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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您的爱人签夫妻财产协议书,写明是您个人财产,或者新办一张银行卡,将卖房子的钱全部存进这个卡里,然后学区房金额不够向父母借钱,写明借款原因及用途,表明该笔钱用于购买学区房且属于你,拿银行卡里的钱去买房,不要有其他流水混入该银行卡
  •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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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

    内容: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对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荣誉获得者因此所获得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婚姻当事人的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少年,个人财产一直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进行转化。那么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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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

    内容: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即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它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那么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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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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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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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法院的判决规则来说,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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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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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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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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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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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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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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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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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一方死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活着的一方,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不要让对方管理你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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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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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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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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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

    内容:《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部分,以及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部分。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各自所有财产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的总和。对于有夫妻之外成员的家庭财产,首先应当分家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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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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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某将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卖掉后所得的价款仍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卖掉房产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其个人财产,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或者房产所处地段等原因,按照投资收益原理,该增值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如果增值部分是因双方的共同行为如婚后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管理等原因所致,则应将该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王某将卖房所得50万元全额重新购得的房产,虽然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产但系用其婚前财产购买的,且其登记在个人名下,证明其没有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故该新购房屋所有权的确定可依照前述对于增值部分的认定加以确定。
  • 离婚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对动产的具体分割方法包括: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的所有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4,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那么离婚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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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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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能避免夫妻财产争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怎样才能避免夫妻财产争议

    内容:遵守法律是处分财产的前提,也是处理纠纷的底线,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财产分配行为自始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等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赔偿的各种情况,而《》则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的资格、法定继承的规则、遗嘱的效力等等,对此,必须有所了解。订协议很有用途。双方或者多方之间意思真实、合法有效的协议可以作为财产分配的依据。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夫妻财产的确认、遗产的分割等均可以通过几方当事人的协商以协议的形式达成一致并固定下来,一旦产生财产争议即可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那么怎样才能避免夫妻财产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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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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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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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内容:再如夫妻一方获得的代表着优胜者荣誉的奖章、奖牌、奖杯、带有明显纪念意义的奖品等,因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应归获得该荣誉的夫妻一方个人特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荣誉获得者因此所获得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婚姻当事人的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少年,个人财产一直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进行转化。那么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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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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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怎样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那么怎样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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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怎样处理

    内容: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那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31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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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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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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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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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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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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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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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一、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二、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务中,夫妻一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直接判离。相反,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且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基本都会判决不离,等满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提起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概率比较大,但也有两次判不离的情况。如果判不离,则需要起诉第三次。事不过三,连续三次起诉,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孔孟廷 492评论
  • 同居期间的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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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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