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

任冰峰律师2021.12.16325人阅读
导读:

合同无效后,南京公司应对凯盛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折价补偿。凯盛公司要求南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子支持,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南京公司应赔偿凯盛公司所欠工程款的利息。一审法院判决:一、凯盛公司与南京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二、南京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凯盛公司工程折价补偿款及利息。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无效后,南京公司应对凯盛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折价补偿。凯盛公司要求南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子支持,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南京公司应赔偿凯盛公司所欠工程款的利息。一审法院判决:一、凯盛公司与南京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二、南京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凯盛公司工程折价补偿款及利息。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诉人(原审被告):铁道部XX南京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京市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你凯盛公司)

2001年3月8日,南京市XX综合开发总公司作为建设方与南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XX区综合楼项目工程由南京公司承建,2001年6月20日,凯盛公司与南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南京公司将XX区综合楼项目工程交由凯盛公司承包施工,凯盛公司执行南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大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土建、普通水电等施工内容。审定后的造价属于凯盛公司工程范围内的扣除约定应交的费用,剩余部分归凯盛公司。凯盛公司接受大合同约定的按工程款造价的12.84%让利条件及垫资工程总价40%的条件;南京公司向凯盛公司收取工程结算总价(含合同内附属工程)2%的管理费;工程上交的税金及向建管部门上交的费用,由南京公司代收代交;不得扣除凯盛公司所交的劳动保险费。

该工程于2001年3月1日开工,同年10月停工。凯盛公司退场前已完成七层以下主体结构及八层混凝土框架。施工期间,南京公司已支付凯盛公月工程款及材料款5,200,906元。诉讼前,双方未对凯盛公司已宪成的工程款进行决算。

2002年2月,凯盛公司起诉,要求南京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因双方对工程款数额争议较大,经凯盛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委托XX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完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鉴定造价为16,239,575.12元。上述鉴定结论未计算合同约定的配合费、工程让利、总包单位管理费,也未扣除施工用水电费及总包单位供应的材料费等。

一审法院官理后认为:

一、南京公司作为XX区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凯盛公司施工,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双方签订建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南京公司应对凯盛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折价补偿。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工程造价应以该鉴定结论为准。扣除南京公司已付工程款、材料款、水电费等,南京公司实际尚欠凯盛公司工程款4,341,302.8元。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故其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二、南京公司主张按合同约定应扣除其代收代交的现金及管理费用等,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南京公司不具有依法代扣税金及管理费用的法定义务,且南京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实际垫付工程税金、安全监督费及有关管理规费的实际数额,故其主张法院不予采纳,上述费用应由凯盛公司自行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交纳,并依法出其所收工程款项的发票。

凯盛公司要求南京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凯盛公司要求南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子支持,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南京公司应赔偿凯盛公司所欠工程款的利息。

一审法院判决:

一、凯盛公司与南京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

二、南京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凯盛公司工程折价补偿款及利息。

南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认为:

一、虽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约定的转包内容无效,但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取费率或让利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作为工程造价结算的依据。上诉人直接损失2,085,161.45元,因此,原审法院的判决显失公平。

二、上诉人已依法交纳的工程税金和各种规费,应在工程欠款中合理扣除。

被上诉人凯盛公司答辩认为应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上诉人将依法中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转包给被上诉人施工,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正确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工程造价87.16%收费的结算条款及收取2%的管理费条款,因合同无效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上诉人要求按上述条款结算工程款,无合同和法律依据。合同无效后,承包人即被上诉人收取的工程费,应当根据其已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年度国家取费标准据实结算。原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清,委托有质资的鉴定部门,依据当时的国家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对被上诉人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鉴定。该鉴定结论经庭审质证,双方当事人未提供足以推翻上述结论的相关证据,故本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信。

关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无效合同中的损失赔偿,是指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以外的,且与无效合同有因果关系的各种实际已发生的损失,而上诉人同意按合同价款的87.16%与该工程的建设工结算工程款,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而不是自己的损失,且与本案无效合同没有因果关系。被上诉人得到的工程费,是根据国家对建设工程的定额取费标准,据实结算后得到的折价补偿,故并未因无效合同而获利,且双方约定的按合同价款的87.16%取费,是针对合同价款5000余万元而言的,而被上诉人完成的工程量只有1600余万元且又是主体结构,故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因合同无效而获利200余万元,无事实依据。

二、按照江苏省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税金和各种管理规费应当由总承包人交纳。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提供了其已实际交纳的该工程税金和各种管理规费等相关证据,故上诉人要求在与被上诉人结算工程款时,扣除这部分费用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维持一审民事判决的第一项和第三项;

二、变更一审民事判决的第二项为南京公司于本判生效之日起10一次性给付凯盛公司工程折价补偿款3,035,787.97元及利息。

点评:

本案件中南京公司作为XX区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凯盛公司施工,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并没有什么争议,本案的争议在工程价款,在一审中,法院认为天宏事务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其出具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工程造价应以该签定结论为准。而在二审中建厂南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认为虽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约定的转包内容无效,但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取费率或让利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作为工程造价结算的依据。二审法院却认为,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工程造价87.16%取费的结算条款及收取2%的管理费条款,因合同无效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上诉人要求按上述条款结算工程款,无合同和法律依据。合同无效后,承包人即被上诉人收取的工程费,应当根据其已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年度国家取费标准据实结算。原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质资的鉴定部门,依据当时的国家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对被上诉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鉴定,确认被上诉人完成的工程量为16.239.575.12元。一二审法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信。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对无效建筑合同如何适用财产返还,存在争议的确很大,除部分省份的法院以外,以往的司法实践往往会采取与本司法解释完全不同的做法。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深深的思考,合同无效以后,非法转包的建筑商实际得到的工程价款要比合同有效多170万元左右,这样是不是带来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鼓励合同无效,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样一个敏感的、实际的问题,必须适时做出一个符合立法本意和中国国情的司法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将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转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予以收缴。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根据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参照当年适用的工程定额标准据实结算。人民法院应认定招标投标时签订的合同有效。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有关专属管辖规定。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一次包定,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并请求依鉴定结论结算工程款的,不予支持。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标准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定额标准和造价计价办法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91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转包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但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支付修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内容:发包人在知晓承包人转包工程后,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确认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支持。我国建筑法及合同法明令禁止转包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承包人转包建设工程并未征得发包人同意,并且转包建设工程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转包工程不能产生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按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对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实质上也是承包人对其违反合同转包工程的违约行为以及转包违法行为,向发包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1646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价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

    内容:导读:2004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发包人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那么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12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对于无效转包合同结算工程款需要考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还有发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以及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 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

    内容: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通常情况下工程转包没有发生纠纷时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都会按照将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因为承包人没有实际的履行合同且转包行为违法所以承包人不能因非法转包行为获利实则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那么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6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转包工程的法律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转包工程的法律问题

    内容:发包人在知晓承包人转包工程后,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确认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支持。诉讼实践中,发包人知悉承包人转包建设工程后,往往主张承包人转包工程视同其转让施工合同,承包人退出原施工合同,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发承包关系,要求直接与实际施工人结算工程价款,对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支持。那么转包工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668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转包合同无效的承包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不太可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对灵活的解决方案。那么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886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

    内容: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的权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周春花律师
    2022.03.2155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内容:根据该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作出约定,是当事人的权利,是自愿原则的体现,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法律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

    张旭律师
    2024.02.289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内容: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如存在以上违法事实,这样的建筑工程合同也往往被认定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不予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照有效合同处理,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律师咨询。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911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

    内容:(一)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在以往一些司法实践中,有认为无效的转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考虑到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其事实上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履约行为,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约行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2105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除此之外,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没有按国际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不太可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对灵活的解决方案。那么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887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转包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转包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

    内容: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在以往一些司法实践中,有认为无效的转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考虑到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其事实上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履约行为,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约行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但上述规定并不等同于发包人负有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义务。那么转包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639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为了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是由于有些法律规定还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对某些法律问题在具体适用上认识不统一,如无效合同处理原则,合同解除条件,质量不合格工程、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等,不解决这些法律适用问题,不仅影响到人民法院司法的公正性、统一性和审判的效率,而且也不利于尽快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那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765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

    内容:合同无效后,南京公司应对凯盛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折价补偿。凯盛公司要求南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子支持,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南京公司应赔偿凯盛公司所欠工程款的利息。一审法院判决:一、凯盛公司与南京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二、南京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凯盛公司工程折价补偿款及利息。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的返还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63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若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就要赔偿对方损失了,例如发包人未经审批导致合同无效的,要适当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李楠楠律师
    2022.03.2123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43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564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110评论
  • 亲子关系被否定后,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咨询我,帮你解决。

    姚平 679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97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63评论
  •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35评论
  • 翁玉素律师

    翁玉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人 好评: 318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孔孟廷律师

    孔孟廷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人 好评: 247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李楠楠律师

    李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1400人 好评: 332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黄东洁律师

    黄东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134人 好评: 19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吴梦云律师

    吴梦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5.0分 服务: 472人 好评: 75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24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