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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掌握的内容

于海明律师2021.12.24969人阅读
导读: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由于租赁物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承租人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负担责任,而由承租人直接向供应商廟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允许承租人任意中途解约,则出租人因无法处理收回的租赁物而遭受损失。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知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掌握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由于租赁物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承租人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负担责任,而由承租人直接向供应商廟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允许承租人任意中途解约,则出租人因无法处理收回的租赁物而遭受损失。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知识。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掌握的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文章导航: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

二、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义务

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的,这也是资租赁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在租期内无权处分租赁物。

在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的前提下,出租人有权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包括承租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有权取回租赁物。

2.收取租金的权利

这项权利是出租人享有的一项主要权利。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提前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然而,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并且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时,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3.租赁物瑕疵担保免责权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定而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以,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如果由于租赁物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承租人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负担责任,而由承租人直接向供应商廟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

但是,如果承租人依赖出租人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就应当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物风险负担免责权

在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内,租赁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其风险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承租人仍然需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5.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时的免责权

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如果由于承租人使用、保管赁物不当,或者由于租赁物本身存在的内在瑕疵而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出租人均不承担责任。[page]

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行的义务。

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以一个谨慎的人应有的注意,根据租赁物本身的性能和正常的操作规程使用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处于安全态,防止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以维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与所有权。同时,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维修义务。

4.不得中途解约的义务

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允许承租人任意中途解约,则出租人因无法处理收回的租赁物而遭受损失。[page]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

核心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那里租人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知识。

一般情况下,转租赁出现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1)转租人拥有客户资源,而原始出租人拥有充足的资金,转租人过原始出租人实现融资,而原始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从而扩大其国内外市场。

(2)一些大型出租人为实现其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在发展租赁业务过程中,母公司作为原始出租人为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子公司作为转租人在其所在国开展租赁业务。

(3)在原始出租人认为其客户的信用等级相对较低时,为了控制其投资风险,会寻找另外一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公司作为转租人参与租赁交易,将转租人作为原始出租人的直接债务人,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眷担保人的作用。

(4)对于一些拥有充分的资金或资源优势,却不具备租赁技能或赁许可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选择专业的转租赁人来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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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人可以自由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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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出租人可以自由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吗

    内容:出租人在变更买卖合同时,如果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一般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第三人无权干涉。而融资租赁中的买卖合同,虽然是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的,但其出卖人、标的物都是由承租人而非出租人选择的,买卖的条件也是由承租人指定,出租人必须按照承租人的具体要求签订买卖合同,并由承租人对买卖合同予以确认或者付签。那么出租人可以自由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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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融资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注意审查承租人、担保人等的主体资格。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出租人应针对担保合同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担保合同的内容及效力,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登记,以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出租人应将购租赁物款全额交付,否则构成违约。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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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范本应当具备的内容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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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租赁合同范本应当具备的内容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213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物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出租,例如,出租淫秽录像带、出租枪支为非法的无效租赁行为。租赁物原则上应为现存之物,但法律也允许以将来可取得的物作为出租的标的物。例如,房屋的墙壁可以出租给承租人作广告。但出租财产的一部时,当事人应明确租赁物的使用范围。为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押金条款,实践中这种做法比较普遍。押金是出租人要求承租人预付的担保出租财产的安全以及租金的支付的抵押财产。那么租赁合同范本应当具备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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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有:1、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3、检验方法;4、租赁期限;5、租金;6、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7、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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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出租人的出租利益包含了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其获得的合理的利润,也就是租赁物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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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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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内容: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5、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下:协商解决: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可以先尝试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解决。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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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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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

    内容: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判例的形式确定对融资租赁合同中途解约进行限制。可见,无论从国内外立法、司法实践还是从我国的融资租赁实务来看,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都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可。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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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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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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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内容:在《合同法》规定的18类有名合同中,租赁合同除了与融资租赁合同有共同之处外,和其他的合同大相径庭,区别明显,不辨自明。(一)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二者在内容上有重大区别租赁合同为一方将属于自己的财产交付他方使川、收益,他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将原物返还的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属非继续性合同,租赁合同则为继续性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接受租金与承租人使用标的物为对价关系,即以物之使用换取金钱收益。由此观之,融资租赁合同实不具备传统租赁合同的继续性合同特征。在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承租人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那么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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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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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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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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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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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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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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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怎样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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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怎样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内容: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按不同情形确定租赁物的价值。例如,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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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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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此外,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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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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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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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内容:但是,武器、弹药、军事设施、土地、矿藏、水流等,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流通物,不能成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因此,不具有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就不具有出租该项特定财产的权利,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对外签订财产租赁合同。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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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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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的情形

    内容: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即使租赁合同已经订立,如果购销关系不成立,则合同不能生效;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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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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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掌握的内容

    内容: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由于租赁物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承租人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负担责任,而由承租人直接向供应商廟駐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允许承租人任意中途解约,则出租人因无法处理收回的租赁物而遭受损失。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转租赁知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掌握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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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哪几方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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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哪几方签订的

    内容: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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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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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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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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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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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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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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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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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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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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