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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2021.12.29485人阅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用租赁的客运汽车来拉客,致其超重损坏的,要成赔偿责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实践中,租赁物损坏的原因各色各样,原因不同,承租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因而,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不管哪种情况,只要租赁物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的,承租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在实践中,具体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结合案情来定了,这是无法一一列举的。

例如承租人用租赁的客运汽车来拉客,致其超重损坏的,要成赔偿责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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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内容: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承包费或交纳承包费等方面产生争议的,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土地承包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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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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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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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构成违约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构成违约怎么处理?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相互之间对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是工作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常见的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租赁合同违约、借款合同违约等,而合同违约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最直接的就是要承担合同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构成违约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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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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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购房合同不一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该情形下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不需要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签完租赁合同后解除土地合同没到期算违约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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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签完租赁合同后解除土地合同没到期算违约吗

    内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算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那么签完租赁合同后解除土地合同没到期算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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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土地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解除的责任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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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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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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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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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违约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一方违约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内容: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么一方违约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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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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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1、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

    内容:没有约定的则针对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同时如给承租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承租人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实践中主要依据双方违约行为的性质、违约事实、违约原因、主观心态等情节综合认定各自的过错大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那么1、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39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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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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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合同双方有签订定金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按照定金罚则处罚;合同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

    内容: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4.28460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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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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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会构成违约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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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会构成违约

    内容: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卧虎公司与何红斌、深兰公司发生矛盾纠纷,卧虎公司遂擅自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卧虎公司现起诉要求何红斌及深兰公司搬离系争房屋,并支付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共计105413元。被告何红斌则反诉称,因合同是因为卧虎公司的违约解除,故要求卧虎公司赔偿其装修损失。深兰公司则同意相关损失由何红斌一并主张。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那么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会构成违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858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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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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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算违约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提前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算违约吗?

    内容: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解除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以及支付方式的,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解除合同赔偿问题不存在争议和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土地的承包权仍划归以前的农户,则现在的经营者可给予承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租赁其土地的费用,以缩小承包农户在家务农与外出务工的差额。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规定。那么提前解除土地流转合同算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46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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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解除购房合同不是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有存在违约行为时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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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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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规定:1、出租人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内容: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那么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548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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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依据这一条和对方解除合同
  • 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

    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那么土地合同租赁违约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64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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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该签订补充协议。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那么土地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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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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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能违约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土地租赁合同能违约吗?

    内容:土地租赁合同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并且丧失履行能力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如果经催告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土地租赁合同能违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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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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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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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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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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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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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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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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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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