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

姚平律师2021.12.30355人阅读
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员工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用人单位在下列条件下不能以裁员或者非过失性辞退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员工被劳动教养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员工被劳动教养 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教养是对屡次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教育不改,或者有轻微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特殊行政措施,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被劳动教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3016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法律解析: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什么情况下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情况下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李楠楠律师
    2022.04.11666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113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内容: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那么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153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如果法律允许劳动合同附解除条件有违公平原则。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

    内容: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那么解除劳动合同2倍赔偿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622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内容: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198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了代通知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哪些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哪些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根据宪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即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哪些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4.28736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合同双方解除的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合同双方解除的条件

    内容:一般而言,劳动者辞职和劳动者因出现用人单位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被辞退的,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明显看出,我国劳动法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排除在可获得经济补偿的范围之外。总括我国法律的规定,基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消灭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1、因用人单位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2、因劳动者的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不可归责于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事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合同双方解除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17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内容: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第4种情况解释了劳动法25条中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劳动教养、拘役、缓刑、免予刑事处分、免予起诉、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死刑。另外,该文28条规定了一种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那么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224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

    内容:用人单位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他附加条件限制,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内的工会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那么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5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内容: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37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即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内容:试用期不仅是对劳动者是否胜任于工人的检验,也是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生活环境方面的检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劳动者只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试用”人员,从事一些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规定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又不致于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生产造成太大的影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157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人在下列条件下能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035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内容: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单方解除合同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159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内容:科技公司以宋某有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苏州中院审理认为,元某作为公司软件工程师,在试用期内出现多次未能准确理解且未及时完成公司交办工作任务的情形,电脑公司对元某试用期考核作出不能胜任的判断,法院予以尊重,宋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几次迟到是因为堵车,打瞌睡也是正常生理反应,更何况,当时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里,并没有把这些瑕疵列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完全是&ldquo。

    李孟阳律师
    2023.07.0633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27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648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472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442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923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41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55评论
  •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02人 好评: 980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陈明月律师

    陈明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47人 好评: 94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周春花律师

    周春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201人 好评: 445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941人 好评: 979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

    5.0分 服务: 1人 好评: 61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姚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8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