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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2021.12.31994人阅读
导读:

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的一切权力。转让价格《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的一切权力。转让价格《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分析,期房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2)征得开发商同意

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商企业。

(3)转让合同与登记

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4)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5)转让价格

《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一)认购合同转让

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买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

认购合同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变更认购方的名字,待开发商与新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先行认购的一方。

(二)取得产权证后交易

购房者买下房子签订好预售合同,再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的,可以与新购房者签订出售协议书,双方的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等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

(三)重签预售合同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钱的购房者身上,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经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并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记,由新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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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_债权转让可以限制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_债权转让可以限制吗

    内容: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受到哪些限制债权转让受到哪些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综上所述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姚平律师
    2022.05.06181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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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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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

    内容: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杨一凡律师
    2022.04.15453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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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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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内容: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因此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转让无效。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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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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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以及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以及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则,除了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育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能够转让。详细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拜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人转移债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以及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4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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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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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建设用地的条件是: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建设用地转让合同,按照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建设用地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

    内容: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那么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如何预防债权转让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9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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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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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条件主要有以下规定:1、该债务根据其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以及依照法律的规定均可以进行转让;2、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3、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民法典中男方转让抚养权是否提条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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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民法典中男方转让抚养权是否提条件

    内容: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非婚生子女是非法婚姻的产物,但孩子是无辜的,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依据法律规定,是应该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或生母不抚养非婚生子女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中男方转让抚养权是否提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93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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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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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主债权转让的条件(一)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二)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1、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债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33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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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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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债权转让通知,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具有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效力,并不当然具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那么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76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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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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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期房时,未全部付清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解除预售合同,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第一预购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合同权益转让书并书面通知开发商,由受让人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期房购买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32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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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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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内容: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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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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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退房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债务转让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务转让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内容:但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可以随便转让,债务转让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转让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合同法》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下:一、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我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那么债务转让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92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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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

    内容: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进行预售变更登记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力,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的一切权力。转让价格《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期房转让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99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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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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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的条件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在债务转让中,新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有关债务转让的事实,并经债权人同意,通知义务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有关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转让的条件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双方协议与通知义务双方协议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都应当由双方协议达成,通知义务的履行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履行通知义务。

    王熙律师
    2023.10.1058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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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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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条件可以实现借贷债权转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哪些条件可以实现借贷债权转让

    内容: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刘晓红律师
    2022.04.0826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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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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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有条件限制债权转让的委托书该怎么写?

    内容:债权转让是债权的权利之一,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约定限制条件的,在限制条件达成时才能转让债权,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有条件限制债权转让的委托书该怎么写?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然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也因失去了其转让的对象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有条件限制债权转让的委托书该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40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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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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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7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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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41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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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评论
  • 2020年客户与被告签订电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权转让协议,多方谈判成功签署和解协议后被告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后期通过支付令方式处理,客户春节前成功收回投资款👏👏👏 这类型纠纷实践中骗局特别多,擦亮眼睛👀👀👀

    王熙 30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272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15评论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30评论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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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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