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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李楠楠律师2021.12.31234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动产的赠与,比如钱财的赠与,以交付为准,而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其赠与与不同赠与不同,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免引起纠纷。房地产赠与不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必须要办理公证才能进行房地产产权过户。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其二,房地产赠与的交付以登记过户为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动产的赠与,比如钱财的赠与,以交付为准,而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其赠与与不同赠与不同,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免引起纠纷。房地产赠与不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必须要办理公证才能进行房地产产权过户。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其二,房地产赠与的交付以登记过户为准。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动产的赠与,比如钱财的赠与,以交付为准,而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其赠与与不同赠与不同,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免引起纠纷。
其一,房地产赠与必须要进行公证,公证后要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普通动产的赠与可以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也可以不订立合同。房地产赠与不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必须要办理公证才能进行房地产产权过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现实中存在不少人为了避税,将买卖合同定为赠与合同,为了防范这个问题,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经过公证后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
其二,房地产赠与的交付以登记过户为准。
一般动产的赠与只要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就算完成了,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沈洁律师提醒:房地产赠与不仅仅是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使用,而且还要订立公证过的赠与合同,除此之外,赠与要真正地完成,还需要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如果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有书面赠与公证合同,但事后没有办理房地产赠与合同的公证和登记的,且赠与人又反悔的,受赠人能否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地产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司法解释赠与人要履行义务,但是后出台的《合同法》和《赠与公证细则》的有关规定却认为房地产赠与的交付必须以房地产过户为准,否则则该赠与可以依法撤销,并赠与或转让给他人(公益赠与除外),受赠人不能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律师特别指出:《合同法》和《赠与公证细则》比民法通则意见晚出台,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房地产赠与合同的公证只是完成了整个赠与行为的一部分,只有办理了房地产变更登记,房地产赠才算真正完成。
律师特别指出,以上所称的房地产赠与都指城市房地产,而农村房地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赠与应以书面赠与合同的签订和赠与房地产的实际交付为准。赠与双方当事人签有书面合同,赠与房地产已转移给受赠人占有使用的,应认定赠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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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如果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出借人仍然提供借款的,则该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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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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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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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内容: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是两人以上,则将来肯定要办理共有房屋产权证。购买共有房屋应当要求全部共有权人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日后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买受人很难判断是否实为共有房屋。因此,房屋共有亦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两种共有方式。房屋的共有权人,无论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只要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均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一般应认定该处分行为无效。那么买卖共有房屋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10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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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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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创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包括:1、设立公司的程序、相关文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设立公司,应当具备股东(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公司章程、有营业地址、有公司名称等条件;3、需要注意的其他法律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那么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369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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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追讨债务应采用合法方式,例如协商、诉讼等方式;追讨债务的时效期间是三年;以及追讨债务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内容:司法实践也发生过抵押物权属变更导致银行抵押权无效的案件。对于房地产租赁权设定在先、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在后的情况,《担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那么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59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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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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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追讨欠债还是要采取合法手段,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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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5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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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内容: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动产的赠与,比如钱财的赠与,以交付为准,而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其赠与与不同赠与不同,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免引起纠纷。房地产赠与不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必须要办理公证才能进行房地产产权过户。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其二,房地产赠与的交付以登记过户为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房地产赠与应注意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123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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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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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在发生欠款纠纷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在发生欠款纠纷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内容: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企业在发生欠款纠纷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6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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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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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包括:1、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2、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过户登记等相关条款;3、卖方是否对买卖标的物具有处分权,即其是否能够出具出卖委托书或房产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为转移。债权人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6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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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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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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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内容: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那么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281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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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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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分别有: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借款合同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房地产赠与”行为的法律剖析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地产赠与”行为的法律剖析

    内容:“房地产赠与”行为的法律剖析一、问题的出现2005年5月,国务院及七部委发布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在其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并且一些地区还将一直未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销售房屋时开始征收。因此,2006年6月1日后40天内办理的房地产赠与过户是2005年同期的2.6倍。因此,房地产作为赠与的标的物有其特殊性。由于房地产赠与标的价值大,不少地方的登记机关还规定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以期减少纠纷。所以一般是签订赠与合同之后,或者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之后,当事人到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房地产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那么“房地产赠与”行为的法律剖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113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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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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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为转移。债权人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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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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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留置权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权利,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行使留置权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据此可知,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不得使用、出租、处分留置财产。因留置人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情况发生时,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当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情况出现时,留置权即归于消灭。那么留置权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26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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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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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继承法》从保护继承人的角度出发,规定了自愿继承和限定继承的原则,更是彻底否定了父债子还。即使继承人选择了接受继承,他也只以继承的财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这就是《继承法》实行的限定继承。那么父债子还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在追讨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77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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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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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解析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地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解析

    内容:调查发现,部分当事人对房地产抵押存在疑虑。现在催天下小编就不动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解析。法律只规定了不动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但并未要求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必须办理不动产他项权证。因此,在抵押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且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抵押权人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就应当被认定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依据。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对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抵押,债权人应当在办理抵押前查明拟被抵押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其他共同权利人。那么房地产抵押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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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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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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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

    内容:与以往的房屋买卖合同相比,《示范文本》增加了不少内容,其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所需获得的一系列证件,详细列入了合同之中。现在的做法则在无形之间,就使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了解到所购买的项目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续,为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起到一定作用。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11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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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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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
    邢颖 391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364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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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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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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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那么多坑,怎么才能不掉进去呢~时间意味着“机会”,有的情况是赶早好,有的局面却是等待好。那么就要在一发现问题、一出现苗头时,主动地去审视、分析和评估,明白优劣,权衡利弊。找律师是必须的,但如果婚姻问题,你找的是公司律师、刑诉律师,那就是“虽然去了医院,却挂错了号”,不对口的律师可能会给你开错药,贻误病情。在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下,做整体规划。比如先调查取证,再沟通谈判,最后才是谈不拢上法庭。就算谈妥了和平分手,也要注意,但凡写到纸上的,都要过专业人士的手,且最好走法院调解,而不走民政局登记手续。尤其是财产复杂的、涉及公司的、涉及跨国因素的等等情况,更要全局考虑、统筹规划。总之,不要走一步算一步,离就离个明白,断就断个干净。当然,经济占优势的一方,尤其有过错的一方,建议认清现实,拿出合理方案,别抱着"寸土必争"的心态,画好句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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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签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以下三点: 1. 👻签协议不要威逼胁迫:自愿,是基本原则;和平,是起码要求。如果拿跳楼威胁、拿刀子逼迫,这样从配偶那逼出来的财产是很难得到法律认可。 2. 👻不要稀里糊涂:在财产约定之前,一定要先做财产的梳理工作,以免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的不止一个案子当中就发现夫妻两人签了协议,约定车子、房子、票子都归女方,只有股权归男方,但是后来才知道那股权其实价值好几亿。 3. 👻不要留下后患:既然签了协议,相关财产就该公证公证,该过户过户,避免留下后患。有些财产约定,比如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对方,如果既没有过户,也没有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所以,约好了要做,就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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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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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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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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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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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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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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