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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能同时主张吗

龙珊律师2022.01.01449人阅读
导读:

在认定本案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能否同时主张时,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定金是法定损害赔偿的总额。且法律仅规定违约金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并未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所以林某可同时主张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使受害一方当事人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实现,所以定金责任可以与损害赔偿责任合并适用。那么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能同时主张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认定本案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能否同时主张时,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定金是法定损害赔偿的总额。且法律仅规定违约金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并未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所以林某可同时主张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使受害一方当事人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实现,所以定金责任可以与损害赔偿责任合并适用。关于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能同时主张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林某与A公司签订旧设备购买协议约定:合同总价款为560万元,定金50万元,交付定金后,林某即可进厂拆卸旧设备,待第一套旧设备运走之前,货款付清。林某依约付定金50万元,进厂拆旧设备,为该业务花费差旅费、居间费及拆卸工等费用18.8万元,后A公司因故无法履约便将林某已付的定金退回给了林某。为此,林某诉请法院要求A公司按50万元定金双倍返还及赔偿因履约而损失的18.8万元,共计68.8万元。

【分歧】

在认定本案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能否同时主张时,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定金是法定损害赔偿的总额。在本案中,林某与A公司已约定定金50万元,且该定金数额未超过合同标的的20%,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有效的,所以林某只能主张定金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定金具有非补偿性的特点,定金罚则的适用不以违约者的行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为前提,所以定金的支付不应当影响损害赔偿的请求,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不能将定金列入其中。且法律仅规定违约金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并未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所以林某可同时主张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同时适用,但是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即当违约行为没有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或者小于定金的数额时,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损害赔偿数额大于定金的数额时,定金罚则仍然应当适用,但是定金罚则所产生的对非违约一方当事人的收益应当从非违约方所受到的损失中扣除,对不足弥补损害的部分,非违约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本案中,林某的损失18.8万元远远小于约定的定金50万元,所以只适用定金条款就可以。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因为定金是法定的责任,不以实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而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在于补偿性,即填补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不利益,主要是经济上的损失。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使受害一方当事人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实现,所以定金责任可以与损害赔偿责任合并适用。但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如违约造成非违约方的损失小于定金的数额的,原则上首先适用定金条款,此时可以认为定金责任已经将损害赔偿责任吞并,不应再重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如确实造成受害方较大损失而定金不能完全弥补的,方可同时适用赔偿责任条款。这样处理,符合违约责任承担中的损益相抵等原则。所以本案中应支持林某要求A公司按50万元的定金双倍还返的请求。 周新余 杨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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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主张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履约保证金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主张

    内容: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那么履约保证金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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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时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离婚诉讼时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内容:离婚诉讼时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收集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那么离婚诉讼时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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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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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合同纠纷中,当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存时,应采取损益相抵原则还是采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适用?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在合同纠纷中,当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存时,应采取损益相抵原则还是采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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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_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_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2.发现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4.另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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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是否还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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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是否还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内容: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是否还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也跟着出台了。新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那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是否还能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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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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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出轨离婚时另方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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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方出轨离婚时另方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方出轨离婚时另方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方婚内出轨造成离婚的另方是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出轨方违背了婚姻法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的责任。那么方出轨离婚时另方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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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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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刘某对本次事故损害责任的关键在于区分两类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刘某醉驾,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但刘某除醉驾而外,并无其他违章行为,也就是说其醉驾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当认定其承担交通事故损害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仅当按照交警的认定,刘某承担次要赔偿责任。醉驾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但须以醉驾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为前提或者条件,并不能一概而论。划分醉驾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最终根据其在引发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予以确定,切不可仅仅因为醉驾入罪而要求醉驾之人承担交通事故损害的全部或者主要赔偿责任。
  • 子女非亲生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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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子女非亲生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孩子张三,相当于给张某带了绿帽子,对张某的精神方面确实造成了伤害,张三就是最明显的证据,同时,李某隐瞒孩子非张某亲生的事实也构成了抚养欺诈,造成了张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构成侵权,作为侵权人,李某理应承担赔偿精神损害的侵权责任,由此可知李某应该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那么子女非亲生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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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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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的担保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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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的担保

    内容:约定担保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按以下情形处理:、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担保人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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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白丝无码免费视频 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能同时主张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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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采取损益相抵原则还是采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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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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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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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离婚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如何提出《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婚姻关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界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只有具备其中之一情形的,无过错方才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否则无过错方不可要求损害赔偿。那么离婚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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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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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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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

    内容:第三人不能成为第三人不能成为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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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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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交叉使用分析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交叉使用分析

    内容: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交叉使用分析案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定金是独立于损害赔偿的一种责任形式,两者是可以并用。但有一定限制,定金或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使用后,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损害赔偿符合这一交易原则。那么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交叉使用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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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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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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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交通事故举证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某些当事人负有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责任。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在事故处理的不同阶段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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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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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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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择一用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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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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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 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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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杨一凡 513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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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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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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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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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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