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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陈宗琼律师2022.01.06222人阅读
导读: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关于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是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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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至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内容: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合同确认书《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264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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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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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条件

    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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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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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信托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那么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22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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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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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内容: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那么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622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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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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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内容: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也是重要的依据。人们常说口说无凭,这就是对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重要性。但相对于书面合同说服力较小。在合同法中我们看到租赁期限在半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正规的书面的形式来订立。那么在案例中双方没有使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租赁合同,但是其真正存在租赁关系,且租赁关系已经存续了七个月,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履行了基本的租赁合同主要的义务,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法中租赁期已经超过六个月,没有订立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那么将其租赁期视为不定期,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出租方企业都有权将厂房收回。所以说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为什么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13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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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分别有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彻底革除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更有利的错误认识,实务操作中把握如下要点: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171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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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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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内容: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合同订立是必然的流程。那么,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此之外,《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均有对某类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

    于海明律师
    2021.09.2276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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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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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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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答案是肯定的。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变更一般被认为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变更或解除的法律规则。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15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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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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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变更之后需要各执一份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劳动合同变更之后需要各执一份吗

    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任冰峰律师
    2022.03.2555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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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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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该关系。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至多不超过十一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

    内容:(二)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458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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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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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原因是: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涉及大量资金、建设周期较长,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避免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 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的怎么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的怎么处理

    内容: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张嘉娱律师
    2022.02.2297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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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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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应当采取的主要形式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借款合同应当采取的主要形式

    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取的主要形式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那么借款合同应当采取的主要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31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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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

    内容: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干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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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8487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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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

    内容:公民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部分继承人继承录音遗嘱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那么遗嘱可以用录像的形式订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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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69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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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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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

    内容: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并对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追究责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五大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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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58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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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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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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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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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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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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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现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该份录音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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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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