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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福利啪啪啪的视频 女工下班被撞伤公司拒赔 诉讼时效应如何确定

王熙律师2022.01.07596人阅读
导读:

公司:争议诉讼时效已过 由于公司一直拒绝进行工伤赔偿,5月18日,朱萍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公司认为朱萍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支持了朱萍的诉讼请求。朱萍正是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在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于法定的期限内,在2006年5月18日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公司的理解,朱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朱萍补偿费6000元,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那么女工下班被撞伤公司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争议诉讼时效已过 由于公司一直拒绝进行工伤赔偿,5月18日,朱萍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公司认为朱萍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支持了朱萍的诉讼请求。朱萍正是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在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于法定的期限内,在2006年5月18日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公司的理解,朱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朱萍补偿费6000元,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关于女工下班被撞伤公司拒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员工:工作十九天被撞伤

2005 年4月22日,朱萍应聘到南京中山北路上的一家餐饮娱乐公司做收银员,这份工作收入不算很高,公司也没和她签订劳动合同,还收了她300元押金。但家境不好的朱萍很需要这份工作。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2005年5月20日凌晨2点半,朱萍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刚骑到鼓楼区古平岗22号的地方,一个骑摩托车的反道行驶,将朱萍撞倒,朱萍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左胸外伤,头部血肿,牙龈撕裂伤。住院期间,公司什么都没有做,连上班19天的工资都没有支付给她。朱萍的脑部受到很大的伤害,需治疗养伤,但她家中经济十分困难,实在无力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2005年9月2日被迫中断治疗。2006年3月 15日,朱萍因伤还没有痊愈,委托他人向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同年4月27日,朱萍因车祸肇事人不予赔偿,公司又不支付工资,生活一度陷入困难,所以她向公司请求返还当初单位收取的押金300元,以解燃眉之急,公司当时出具了“情况属实”以及“同意”的证明。

公司:争议诉讼时效已过

由于公司一直拒绝进行工伤赔偿,5月18日,朱萍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时,公司辩称,朱萍只是公司的实习生,而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以,公司认为朱萍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因对仲裁委的裁决不满意,不久朱萍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支持了朱萍的诉讼请求。但公司不服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朱萍的诉讼时效已过,理由是朱萍没有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申请。

律师:关键是争议发生时间

对此,朱萍的援助律师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朱萍正是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在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于法定的期限内,在2006年5月18日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公司的理解,朱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她在2006年5月18日才提出,显然已经超过了时效。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因为无论是朱萍在公司担任收银员或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她都没有和公司因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甚至在2006年4月27日,朱萍还和公司曾就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出具了书面证明,直到2006年5月18 日,朱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时,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才和朱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朱萍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至少应当是在2006年5 月18日之后,所以李萍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没有超过既定的诉讼时效。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朱萍补偿费6000元,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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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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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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