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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杨一凡律师2022.01.11890人阅读
导读: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关于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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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出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形时,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刘晓红律师
    2022.04.0450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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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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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和公司签协议的劳动者是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全文)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全文)

    内容:中海贸易公司的人事部门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李灿的要求,并认为李灿是无理取闹。在唐某的支持下,李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中海贸易公司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给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答案,认为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为劳动期限届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他工作的年限,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22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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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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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问:我企业在2005年8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39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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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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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较为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内容: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第4种情况解释了劳动法25条中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劳动教养、拘役、缓刑、免予刑事处分、免予起诉、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死刑。另外,该文28条规定了一种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那么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224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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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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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得在下列情形下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24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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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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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324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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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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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_员工能不接受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员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_员工能不接受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吗

    内容:如果员工不存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而如果是违法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给赔偿的。

    邢颖律师
    2022.05.11852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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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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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内容:《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如下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那么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228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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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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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因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内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21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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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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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了,可以找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看看通过努力是否可以协商,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并且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辞退员工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279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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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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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2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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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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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18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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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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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劳动者符合以下情形,除过失性辞退的以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过错性解除的六种情形。否则,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将承担对已不利的后果。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224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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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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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在我国劳动法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大家广为关心的事项,劳动者怎样可以主动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关注。劳动者可以主动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我们细分为三种,一种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另一种特别解除权,此外还有一种协议解除。我们把除协议解除之外的劳动者解除权统称为法定解除权,协议解除被称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虽然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但法定解除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择业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让渡自己的劳动权利,也有权收回自己的劳动权利。而协议解除,是双方达成解除一致,而终止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张嘉娱律师
    2023.05.094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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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法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1103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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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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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元甲婚姻家事 130评论
  • 认真研究案件,根据庭审情况撰写质证意见,三页约1500字,2小时的工作量背后是法律人多少个日夜的努力付出的智慧成果。如果您身边有亲友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找我~
    林艳英 61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45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956评论
  • 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子复本;(4)经公证机关有效公证、不利方当事人提供不出反证推翻的电子复本;(5)附加了可靠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电子复本;(6)满足法律另行规定或当事人专门约定的其他标准的电子复本。 针对录音证据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更为常见,下面的这两则案例,即是录音副本因经公证机关公证而被法院认定视为原件的情形。

    赵金保 222评论
  •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北京法律咨询 911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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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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