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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使用水弹枪会获刑吗

李维律师2022.01.19815人阅读
导读: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使用水弹枪会获刑吗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共两条规定对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的定罪量刑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在本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对赵某某、朱某某夫妇在集贸市场内销售“玩具枪”的行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明知出售的物品系枪支并具有非法买卖枪支的故意故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那么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使用水弹枪会获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产传媒高清大全一二 使用水弹枪会获刑吗

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共两条规定对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的定罪量刑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定罪量刑

批复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据此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应当唯枪支数量论而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具体而言除涉案枪支的数量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如下情况

一是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一些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虽然经鉴定枪口比动能达到了枪支认定标准但是从其外观看一般人明显不会认识到系枪支如玩具枪材质通常不同于一般枪支如使用材质较差的塑料发射物明显致伤力较小如发射BB弹就购买场所和渠道而言一般人认为购买不到枪支的地方如玩具市场就价格而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是枪支的对价如仅花费了几十元钱。对于上述情形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就应当根据相应情节作出特别考虑。

二是涉案枪支的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区间较大且由于发射物不同枪支致伤力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做好涉案枪支的鉴定工作涉案枪支的鉴定意见要载明枪支的数量、发射物、枪口比动能的具体数值等情况以便判断其致伤力大小。此外此类枪支中的部分枪支其本身致伤力不大但易于通过改制达到较大致伤力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应当由公诉机关予以证明必要时可以通过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的方式作进一步判断。

三是涉案枪支的用途和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这主要侧重从行为人角度对社会危害性进行考量。特别是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防止“客观归罪”即只要涉案枪支经鉴定认定为枪支即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置之不顾。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要求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要根据在案证据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作出准确认定对于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的不认定为犯罪。例如赵某某、朱某某夫妇在集贸市场内销售“玩具枪”公安机关从其作为玩具出售的枪状物中起获43支经鉴定均为以弹簧为动力转化为压缩气体发射球形弹丸其中有18支符合枪支标准。在本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对赵某某、朱某某夫妇在集贸市场内销售“玩具枪”的行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明知出售的物品系枪支并具有非法买卖枪支的故意故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该案的处理正是从主观明知方面作了准确判断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

此外对行为人的动机目的、违法所得的考量主要考虑以牟利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为目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枪支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相反对于以收藏、娱乐为目的非法购买、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较低且不属于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的枪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应当依法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系初犯确有悔改表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从宽处罚。对行为人是否规避调查的考量主要考虑行为人是否采用伪装、隐藏等有意规避有关部门调查的方式实施上述涉枪违法犯罪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在批复起草过程中对于是否应当明确“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存在不同认识。经慎重研究认为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的案件情况非常复杂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需要考虑枪口比动能这一重要因素但更须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考量。在此背景下如对“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作出规定恐会导致对具体案件的处理陷入“一刀切”的困境不符合批复所确立的综合考量精神。例如涉案枪支的枪口比动能虽然较低但是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社会危害性大如受制于“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可能难以依法严惩相反涉案枪支的枪口比动能虽然达到一定数值比如达到11焦耳/平方厘米但综合考虑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等因素综合评估认为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若受制于“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可能出现处理过苛、处罚过严的问题。基于上述考虑批复最终未对“枪口比动能较低”的具体数值作出明确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综合考虑其他相关情节的基础上妥当把握“枪口比动能较低”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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